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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开具时可以不写地址吗?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票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
》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