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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设置、方式和服务功能有哪些?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
国税发〔2005〕165号
)【全文废止】
第三十二条规定:“ 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统一设置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共享号码资源,不得变相更改。
12366纳税服务热线以自动语音和人工座席为主要方式,涵盖纳税咨询、办税指南、涉税举报、投诉监督等服务功能。”
相关法规
【国税发[2005]16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