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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收
个人所得税
问题的通知
》(
国税发〔2000〕60号
)
第一条规定:“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
个人所得税
。”
相关法规
【国税发[2000]6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