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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金制品加工企业和流通企业销售的铂金及其制品是否免征增值税?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及其制品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3〕86号
)规定:“五、对铂金制品加工企业和流通企业销售的铂金及其制品仍按现行规定征收
增值税
。”
相关法规
【财税[2003]8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及其制品税收政策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