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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是否免征增值税?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
增值税
的通知
》(
财税〔2007〕83号
)
规定:“一、自2007年7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
增值税
。”
相关法规
【财税[2007]8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增值税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