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中,政府短期投资收到利息或者股利时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财会[2016]12号规定,

第六条 短期投资持有期间的利息,应当于实际收到时确认为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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