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
16
〕36号
)附件第一点第(四)条规定:“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3.修缮服务。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因此,如你司为一般纳税人,对小区的门窗、监控等与建筑无法分开的设备进行修理属于修缮服务,适用11%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