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提供同期资料的,应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提供同期资料的,应在不可抗力消除后20日内提供同期资料。”

关于我们 © 2026 税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过期或下架内容请联系客服:18300267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