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
税谱
绘制专业的财税知识图谱
法规库
扶持政策
最近更新
关于我们
还在人工检索法规吗?体验一下税谱AI
快速定位属地法规库;
识别过期、废止、疑义条款;
排除网络干扰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团队人工核对
365天不间断更新,零幻觉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度或季度预缴应在什么时间进行?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
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
企业所得税
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8版】【部分条款修订】
鲁ICP备2025149297号
关于我们
© 2026 税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过期或下架内容请联系客服:
18300267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