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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应税消费品如何计算纳税?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税
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第九条规定:“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
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
消费税
定额税率)÷(1-
消费税
比例税率)”
相关法规
【国务院令第53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20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