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股东名义或其他企业名义向银行贷款的利息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

根据《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所得税问题解答》的通知》(青地税二函[2013]1规定,

企业以股东名义或以其他企业名义向银行贷款,企业应与实际借款人签署借款合同,由借款人到税务部门开具发票,符合借款利息支出相关规定的可以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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