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的码头用地,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交通部门的港口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9〕123号规定:“一、对港口的码头(即泊位,包括岸边码头、伸入水中的浮码头、堤岸、堤坝、栈桥等)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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