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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印花税凭证的副本视同正本使用,需另行贴花?
根据
《
国家税务局关于
印花税
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
(1988)国税地字第25号
)
规定:“12.什么是副本视同正本使用?
纳税人的已缴纳
印花税
凭证的正本遗失或毁损,而以副本替代的,即为副本视同正本使用,应另贴印花。”
相关法规
【国税地字[1988]25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部分条款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