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境内企业将境内不动产出租给境外企业,是否需要缴纳
增值税?
答: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
16
〕36号
)第十二条规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
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二)所销售或者
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境内企业将境内不动产出租给境外企业,应按不动产经营
租赁缴纳
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