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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免征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规定,

第二条下列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
(五)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相关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