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广东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建规范〔2025〕5号
USHUI.NET®提示:本办法自 2025 年10 月22 日实施,有效期5年。2022 年 10 月 18 日印发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广东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规范〔2022〕2 号)同时废止。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人民防空、档案主管部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省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广东省档案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广东省档案局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