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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第一批规范简并办税清单工作的通知

滁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第一批规范简并办税清单工作的通知  
滁地税函〔2014〕115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简并办税事项推行办税清单工作的意见》 (皖地税发〔2014〕31号),市局按照“成熟一批推行一批”原则,对由纳税人发起的各类办税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梳理出已经具备条件的122项办税事项,现先行向全市地税系统推行第一批办税清单。待省局对征管软件优化完善工作以后,在年底前将全部办税事项在全市地税系统全面推行,以方便纳税人办税。
一、推行的基本原则
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大力清理税务行政审批项目,依法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对能够由基层税务机关实施的审批事项尽量下放到基层。以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为目标,从减轻办税负担出发,简化办税程序,精减办税资料,科学整合工作职责。创新管理服务理念,主动降低办税“门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增强办税服务效能。创新税收征管模式,整合办税服务资源,推进专业化管理和集约化服务。按照“大厅受理,内部流转”业务流程,探索实施扁平化管理,避免纳税人“多头跑,反复跑”现象发生。
二、主要任务和步骤
1.加强清单宣传。市局将在6月底前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地税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向社会公众及广大纳税人公布122项办税清单,公开办税事项名称、流程、资料以及办理时限等具体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各县、市、区地税局也要比照市局加强清单的公布和宣传,方便纳税人办税。
2.大厅统一受理。由纳税人发起的第一批清单所列各类办税事项, 从7月1日起,必须由办税服务厅(含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两税”中心等办税服务机构和场所,以下统一简称“大厅”)统一受理,严格按照“大厅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要求,避免“多头跑、反复找”现象发生。
3.精减办税资料。精减和压缩需要纳税人提供的资料种类和数量,对可要可不要的资料一律取消。依托信息化建设系统,对纳税人基本信息以及已经报送过的资料,不得要求重复报送。
4.推行先办后审。树立税法遵从理念,充分信任纳税人诚信纳税,还责于纳税人,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前移涉税审批环节,放权于窗口,由大厅承担部分要件审核和形式审批职责,大力推行先办后审,尽量实现当场办结。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规范简并办税事项推行办税清单工作是市局2014年重点工作之一,是全市系统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从践行群众路线的高度予以充分重视,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市局成立“规范简并办税事项推行办税清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副局长包遵诚任组长,纳税服务科科长费非为副组长,市局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市局党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纳税服务科。县(市、区)地税局要及时成立相应组织,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落实。
2.勇于实践,科学组织实施。市局推出了第一批办税事项清单,各县(市、区)地税局和市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各负其责地组织好落实工作,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县(市、区)地税局也可在第一批办税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地扩大清单的办税事项,更高标准地执行规范简并工作。
3.落实责任,严格监督考核。各县(市、区)地税局要强化组织领导,突出责任落实,认真组织实施,在第一批办税事项清单推进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反馈市局,以促进此项工作完善提高。各县(市、区)地税局要强化对落实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规范简并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市局将工作落实情况质量作为综合执法检查、绩效考核以及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等活动的重要考核内容,对于因工作执行不力而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附件:滁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一批规范简并办税事项清单 
 
滁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6月30日

 
 

日期:2014-06-30 有效范围: 安徽 滁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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