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5〕9号
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90号),结合本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调整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现通告如下:
一、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29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56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88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215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286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2129元发放。
二、实施时间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8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3〕4号
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
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90号),结合本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增加90元。现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24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51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78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205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233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2124元发放。
二、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7日
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307/t20230714_3162900.html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0〕8号
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0号令修改),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增加110元。现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16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43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70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97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925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816元发放。
二、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由1542元调整到1652元。
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四、在2020年7月1日前,对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
五、各区、街道(乡镇)人力社保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宣传、核定工作,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给失业人员。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日
https://rsj.beijing.gov.cn/xxgk/2024zcwj/202406/t20240617_37168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