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过期或下架内容请联系客服(电话或微信):18300267060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全域旅游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全域旅游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8〕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黄冈市全域旅游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11月26日

  黄冈市全域旅游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办发〔2018〕15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8〕35号)精神,加快全域旅游发展,建设旅游经济强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将旅游业作为重点服务业产业,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加快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加快实现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从观光旅游向休闲旅游、从规模扩张向品质提升转变,逐步形成全景化打造、全时空体验、全要素保障、全程化服务、全方位管理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推动黄冈旅游高质量发展,推进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3年的努力,基本构建全域旅游的联动体制机制,形成规划布局科学、产品供给丰富、公共服务完善、市场秩序良好、综合环境优美的全域旅游体系,产业融合更加充分,发展品质更加优化,品牌形象更加鲜明,公共服务更加完善,旅游综合贡献更加突显,主要指标保持中高速增长,旅游业增加值对GDP综合贡献率在12%以上,旅游发展综合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全域全业深度融合格局基本形成,旅游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旅游业成为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引擎产业、国民经济的重要战略性支柱产业和绿色崛起的引领产业,为我市进一步建设成为大别山区旅游节点城市、全国重要红色旅游目的地、国内外知名的生态文化旅游胜地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任务

  (一)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格局。坚持以规划为先导,加强顶层设计,将旅游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乡村振兴规划、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现有相关资金,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力度,将支持全域旅游发展的相关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状况适当增加。根据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支持鼓励各地重点围绕旅游品牌创建、旅行社组接团、人才激励等方面实施奖励引导。强化旅游用地保障,统筹安排旅游发展所需用地,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保障旅游重点开发项目、乡村旅游扶贫项目、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支持采用“点状供地”“垂直开发”等方式,灵活解决旅游项目建设用地问题。细化落实国家、省支持旅游发展的用地政策、金融政策,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政府。以下工作任务均涉及到各县市区政府,不再列出)

  (二)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旅游集散与咨询服务体系,每个县(市、区)建设1个以上县级游客中心,推动景区游客中心改造提升,推进重点旅游镇、村配套建设游客服务点,在商业街区、交通枢纽等游客集聚区分级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点),形成以县级游客中心为核心,延伸至各主要旅游目的地的游客集散与咨询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厕所革命”,深入实施《黄冈市“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强景区景点厕所、交通厕所、城镇和农村公厕建设与管理,使游客行程所及的旅游公共场所都具有相适应的厕所。抓好旅游集散中心、旅游交通、停车场、港口码头、标识标牌、咨询服务、安全保障、供水供电、无线网络等配套设施建设,将其纳入社会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体系,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居民休闲、游客分享”公共休闲设施体系。(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卫计委、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委)

  (三)构建全域旅游交通体系。加快推进连接全市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名镇、旅游名村的旅游公路和环线建设,完善大别山红色旅游公路沿线配套服务设施,开通主要景区的旅游专线、打通景区之间连接公路和旅游环线。到2020年,力争干线公路与4A级以上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之间有二级以上公路连接,与旅游名镇之间有三级以上公路连接,与旅游名村之间有能满足中巴车双向通行的四级以上公路连接。推动旅游线路的全域串联,全面提升旅游通达能力。结合沿线景观风貌和文化特色,因地制宜打造具有复合功能的旅游风景道,根据需求增设自行车道、步道等慢行设施。有条件的沿江县(市、区)要规划建设游轮母港、旅游客运码头、游船停靠点,推进港岸一体、船岸一体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旅游委)

  (四)打造全域旅游精品。加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红安县、麻城市、罗田县、英山县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2~3个县(市、区)或乡镇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蕲春县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继续推进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创建湖北旅游强县。创建一批A级旅游景区,到2020年,创建5A级景区1个以上,4A级景区20个以上,A级景区超过60个。创建一批旅游名镇(名街)、名村、星级农家乐,到2020年,创建省级旅游名镇(名街)、名村20个以上,全市高星级农家乐达到50个以上。培育一批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特色小镇、乡村旅游目的地、特色民宿等精品,推进多层次、全产业链的品牌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旅游委)

  (五)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实施旅游资源整合开发,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进跨区域旅游资源和产品整合,强化跨县域资源整合和联合营销,培育跨区域旅游产品和线路。依托旅游景区、旅游城镇、旅游特色村、旅游公路,加快推进沿线汽车旅游营地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快行慢游的自驾游、自由行、自助游服务体系,推出一批精品旅游线路。推进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鄂豫皖大别山、武汉城市圈等区域旅游合作,联合打造跨区域线路产品。(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六)创新开发特色旅游商品。积极推动旅游商品与地理标志产品、农产品加工、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深度融合,推动研发一批独具特色的旅游商品,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的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企业,提升旅游商品文化、经济附加值,推进“地标优品”进景区。(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文广局)

  (七)培育新产品新业态。推动旅游与城市建设融合发展,建设一批城市旅游综合体。积极发展商务会展旅游、美食购物旅游、文化旅游、体育旅游、健康旅游,大力发展文化旅游节庆、文旅演艺、会展、健康养生、体育运动旅游产品,重点培育10个省内外知名的旅游节庆品牌,10个黄冈特色节庆活动和演艺品牌,积极争取在黄冈举办有重大影响力的国际性、国家级大型活动,办好大别山文化旅游博览会等重大活动。(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商务局、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卫计委)

  (八)推进“旅游+”融合发展。实施文旅融合工程 ,开展“文化成景区”、“文化进景区”活动,推动演艺、游乐、文创、非遗、影视等产业与旅游融合。发展红色旅游,积极推动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开发一批研学旅行产品。充分利用科技工程、科普场馆、科研设施等发展科技旅游。大力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现代农庄和乡村休闲度假等农旅融合业态。积极建设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茶旅公园、赏花公园和“森林人家”“森林小镇”“森林康养基地”“野外科考拓展基地”“水利风景区”等。发展漂流、温泉等水利旅游。持续开展支持文旅主题公园、滨江滨湖旅游带、城市绿道等建设。积极利用工业历史遗迹和现代工业园区开展工业旅游。发挥黄冈大别山世界地质公园资源优势,积极培育生态旅游区、地质公园等旅游产品。(责任单位:市文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委、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旅游委、市发改委)

  (九)推进旅游扶贫和旅游富民。推进旅游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深度融合,采取“景区带村”“能人带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模式,深入推进旅游扶贫。引导旅游企业、旅游院校和社会团体对口支援贫困地区旅游发展。采取整村推进方式,支持重点旅游扶贫村加快发展旅游业。整合资金,推进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建好停车场、旅游厕所、垃圾集中收集站、村卫生室、农副土特产品商店和旅游导览系统。支持贫困户以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等多种形式入股,建立完善乡村旅游扶贫开发、管理和利益分配机制。(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委)

  (十)提升旅游服务品质。以创建国家级、省级旅游标准化试点为抓手,持续推进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引领计划和服务标准公开承诺及监督制度,开展以游客评价为主的旅游目的地评价,定期发布旅游“红黑榜”。建立健全旅游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推动形成约束性的行业自律机制。实施“智慧旅游”工程。加快旅游大数据建设,建立旅游与公安、交通、铁路、气象、统计、测绘、通信等部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加大旅游信息化投入,建设多级一体的旅游产业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打造“一部手机游黄冈”服务平台。加快景区、酒店、旅行社等智能化建设。(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市气象局)

  (十一)实施“人才强旅”战略。加大旅游专门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发展职业教育。鼓励专业人才到基层挂职帮扶指导旅游发展。建立黄冈市旅游专家库。建立“职业经理人”“金牌导游”“金牌管家”“乡村旅游工匠”等行业人才库。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和权益保护,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导游薪酬和社会保险制度,明确用人单位和导游的权利义务,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服务各类市场主体的作用。(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十二)加强旅游宣传营销。市级统筹开展对外宣传推介,把旅游形象宣传纳入各地对外统一宣传体系,建立政府、企业、公众等共同参与的整体营销机制。市内主要媒体及交通、市政、通信等部门资源和平台,要主动加强黄冈旅游形象和文明旅游公益宣传。针对主要客源地的不同区域、不同群体,建立与主流组团旅游企业常态化合作关系。综合利用各类传统媒体、户外媒体和“两微一端”、网络直播等新媒体开展旅游营销。充分利用自媒体优势,积极引导公众主动宣传黄冈旅游。(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局、市外宣办)

  (十三)加强旅游综合监管。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加大旅游重点景区、村镇、旅游线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在重点旅游村镇实行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和垃圾污水无害化生态化处理,对公路边、铁路边、街道边、河边、山边开展洁化、绿化、美化行动。支持创建一批生态旅游城市、生态旅游景区、生态旅游村庄和生态旅游风景道。强化旅游安全保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旅游安全制度建设,开展旅游风险评估,建立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建立健全政府救助与商业救助相结合的旅游安全救援体系。加强景区最大承载量管理、重点时段游客量调控和应急管理;加强对客运索道、游乐设施以及旅游客运、旅游道路、旅游节庆活动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全域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全市旅游发展大会,统筹协调推进全域旅游工作。建立健全与全域旅游相适应的旅游综合管理体制,完善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综合推进机制。

  (二)加强政策扶持。统筹安排相关资金支持全域旅游发展,加大对旅游产业奖励和扶持力度,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创新旅游投融资机制,鼓励设立旅游产业促进基金并实行市场化运作,加大旅游招商引资力度,按照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招商引资政策给予扶持。

  (三)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完善全域旅游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层级管理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将全域旅游工作列入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探索建立适应全域旅游特点的科学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

  (四)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全域旅游宣传教育,增强民众的旅游参与意识、旅游形象意识和旅游责任意识;积极宣传全域旅游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营造合力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黄冈市全域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日期:2018-11-26 有效范围: 湖北 黄冈市
关系图谱(0)
单击节点 显示明细及下级图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