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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调整云浮市2024社会保险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通告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调整云浮市2024社会保险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八条有关规定,现就云浮市2024社会保险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通告如下:
根据市统计局公报的数据,我市2023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467元,云浮市2024社会保险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5401元/月(我市2023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取整数)。

特此通告。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10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