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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蚌埠市加快培育工业设计产业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蚌埠市加快培育工业设计产业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蚌工办〔2013〕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院校,重点企业:

为加快我市工业发展升级步伐和创新能力建设,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经研究,在全市开展工业设计培育与建设工作,现将《蚌埠市加快培育工业设计产业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你们, 请遵照执行。

  

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蚌埠市加快培育工业设计产业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加快发展具有蚌埠特色的工业设计产业,培育“蚌埠设计”品牌,促进工业产品由“蚌埠制造”向“蚌埠创造”提升,打造蚌埠工业经济升级版,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大力发展培育工业设计产业的重要意义

工业设计是综合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工艺、美学,融入文化意涵,赋予工业产品优良的性能、结构、外观和品牌形象,使用户获得良好感受与认知的创新活动。加强工业设计,对于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企业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是实施以专利、标准、品牌为具体内涵的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载体,是推动生产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提升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环节,是打造城市品牌、增强城市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对蚌埠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具有重大意义。

  二、培育工业设计产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打造蚌埠工业经济升级版,重返全省第一方阵”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政策引导,推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密切合作,整合各种资源,大力培育发展具有时代特色和先进水平的工业设计产业,培育“蚌埠设计”品牌和城市品牌,推动“蚌埠制造”向“蚌埠创造”新跨越。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根据产业发展、企业成长和产品开发规律,不断激发企业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驱动、企业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的工业设计发展格局。

    ——坚持统筹兼顾与融合发展相结合。紧密围绕“5116”重点产业发展领域,重点抓好企业设计中心、专业设计企业、工业设计产业基地建设,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全面发展。

    ——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再创新相结合。突出自主创新重点,加大原始创新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设计企业、设计团队,加强设计人才的交流合作,扩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动集成创新。

——坚持工业设计与产业提升相结合。以重点产业发展为依托,通过培育发展工业设计,大力扶持企业品牌建设、提高设计水平,促进设计成果产业化,切实提升产业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      

——坚持集群发展与龙头带动相结合。把促进工业设计集群发展作为工业设计产业基地和平台建设的主要抓手,充分发挥工业设计产业在民营经济、区域经济提升发展中的作用。积极培育工业设计龙头企业,建设以工业设计龙头企业为重点、大中小工业设计企业紧密配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业设计产业集群,形成服务主导产业、区域经济和民营经济的优势产业链。

  (三)发展目标

按照“先行先试、安徽领先、全国知名”的目标,到2017年,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水平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培育1-2家具有国内外竞争力的工业设计企业,形成1-2个辐射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工业设计的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计和知名设计品牌数量大量增加;专业人才素质和能力显著提高,培养出一批具有综合知识结构、创新能力强的优秀设计人才。

  三、着力培育工业设计产业体系

   (四)支持多种形式发展工业设计中心。引导工业企业重视设计创新,加大设计投入,鼓励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企业将自身的企业技术中心、研发机构分离出来成立工业设计中心。鼓励工业企业、工业设计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建立合作机制,促进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工业设计创新体系。

   (五)加快专业化工业设计企业的培育与引进。支持各类专业设计企业发展,对专业设计企业的建设和设计创新活动、创新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加大招商力度,大力引进对我市产业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企业和机构(包括与产品推广相关的设计企业、机构),参照现行的工业奖励政策,优先给予扶持。对进驻特色产业园区服务的专业设计企业比照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优先给予支持。

   (六)打造工业设计产业示范基地。以产业园区为依托,引导专业设计企业集聚发展,建立具有辐射效应和竞争力的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大力扶持培育工业设计的创作中心、交易中心、信息中心和展示中心。

   (七)鼓励工业设计人才自主创业。支持产业园区建立专业设计企业孵化器,通过短期无偿提供办公场所、设计条件等方式,吸引工业设计团队、创意工作室、专业设计人才进驻园区创业发展。在产业园区发展引导资金安排上,对园区孵化器建设给予扶持。

四、加强工业设计人才队伍建设

(八)完善工业设计教育体系。制定工业设计人才培养计划。引导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术学校以及社会培训机构与工业企业、工业设计企业、基地、社会培训机构共建人才培训基地,建立学校培养、基地初训、产学研一体化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促进学校教学和设计实践的有机结合。每年选送一定数量的优秀工业设计人才到国内外著名院校进行培训,提升我市工业设计人才的能力和水平。

   (九)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根据我市产业和人才队伍现状,加快制定工业设计师的职称评定办法和工业设计技能评价体系,积极开展职称评定和技能评价。整合社会资源,组织各类工业设计大赛,发掘优秀人才,设立市工业设计奖、行业大赛、工业设计杰出人才等评选活动,对获得各类工业设计大赛奖项并对发展我市工业设计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择优推荐参评省和国家级工业设计典型。

   (十)加大人才交流引进力度。鼓励企业与院校开展工业设计人才交流,输送人才学习先进经验。积极引进国内外工业设计专业人才,重点引进一批富有创意、敢于创新、有较大影响力的工业设计领军人才。按市人才引进的有关政策给予各项扶持,创造良好的工业设计人才就业创业环境。

五、优化工业设计发展环境

(十一)健全领导机制。成立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全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制定规划、组织认定、协调推进、落实政策等日常工作。加强县(区)、部门、社会联动,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十二)营造宣传氛围。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对有关工业设计的政策、活动、先进典型进行及时的宣传报道。鼓励引导企业广泛重视和应用工业设计,提高新产品开发能力。鼓励创办高水准的工业设计刊物和网站,提高全社会对工业设计的关注度,形成有利于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舆论环境和创新氛围。

   (十三)加强知识产权应用与保护。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严厉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鼓励工业设计产品开展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等版权登记。鼓励和支持公民及法人以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创办企业。鼓励在产品或包装等相关物品上标注设计机构或设计者名称。

   (十四)加强工业设计协会及各类平台建设。鼓励创建工业设计协会,支持工业设计协会举办各类论坛、研讨、创意、展会等创新活动,培养全社会特别是工业企业的设计创新氛围。鼓励工业设计协会加强与国内外工业设计协会的交流合作,承办国内外工业设计活动。鼓励工业行业协会发挥各自优势,举办专业性的产业对接活动,推动工业设计与产业融合。鼓励发展代理、评估、中介、咨询、金融、法律等机构,为工业设计企业提供良好服务。

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十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专业设计企业承接国内外服务外包业务,争取上级有关扶持政策支持。把工业设计纳入合芜蚌自主创新试验区政策、工业发展专项、服务业发展专项扶持范围。加强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加大设计研发投入,切实落实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

   (十六)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各类资本加大对工业设计投资。鼓励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对工业设计企业开展业务。鼓励信用担保机构为专业设计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十七)完善政策保障。加快制定出台《蚌埠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蚌埠市工业设计大师评审办法》等政策,规范工业设计的申报条件、认定程序、支持重点等,抓好建设、运行、管理工作。

七、其他

   (十八)鼓励各县(区)、开发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政策,对开展工业设计培育扶持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十九)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来源:​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网 日期:2013-07-22 有效范围: 安徽 蚌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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