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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出租人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出租人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鲁财税〔2022〕29号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济宁市财政局官网 日期:2022-08-01 有效范围: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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