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黄冈市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黄政办发〔2016〕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
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一)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老年人体育工作,是全民健身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老年人体育事业,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关系到家庭幸福和睦、社会和谐稳定,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重要举措。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引导更多的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增进广大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便捷、经济、有效方式。
(三)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是构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于健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目标任务
(一)完善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重视老年人体育协会建设,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老年人体育协会四级组织,鼓励各行业建立老年人体育协会,形成覆盖全市的组织网络体系。引导各县(市、区)老年人体育协会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工作机构,不断提高老年人体育组织“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律规范”的能力。已建立老年人体育协会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尚未建立的乡(镇、街道)和有条件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应抓紧建立健全相应的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到2017年底,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网络。
(二)规范老年人体育组织内部管理。县(市、区)老年人体育协会应具备“六有”:一有队伍(协会组织机构健全。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热心服务,凝聚力强);二有阵地(设备较为齐备的办公室、可供锻炼的活动室);三有经费(有固定并逐年增加的财政预算,体彩公益金按一定比例用于老年人体育);四有计划(包括五年行动计划、当年年度计划、半年与全年总结);五有制度(以财务管理为主的综合性制度);六有骨干(有专委会或健身站点的领头人,各活动项目负责人,社会指导员数量充裕)。其他各类老年人体育组织应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循事。
(三)加强老年人体育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老年人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各级体育设施建设的规划,纳入新城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和旧城区改造的规划,城市新建社区的老年人体育设施覆盖率要达到100%。同时积极争取上级体育、民政等部门支持,从2016年起每年建成2个县(市、区)级以上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力争在“十三五”期末实现全市县(市、区)级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全覆盖。乡(镇、街道)建有规模适当、适合老年人健身的老年人体育活动场所。村(社区)至少实现“三个一”,即:一场(如门球场)、一室(老年人文体活动室)、一路径(老年人健身路径);要积极盘活存量资源,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老年人体育健身。
(四)改善老年人健身条件。要按照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助为辅的原则,不断改善老年人健身条件。新建或改造老年人体育活动设施要符合涉老工程建设标准和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有条件的地方,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可与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各类体育场馆和公园免费对65岁以上的老年人开放,具备开放条件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内部体育场馆和设施优先向老年人开放,为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提供便利和服务。现有的老年人体育活动场所,未经规划、老干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五)加强老年人体育骨干培训。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要有计划地培养一批老年人体育项目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裁判员,促进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市、县两级体育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和指导老年人体育骨干培训工作,符合条件的,由体育主管部门颁发相应资格证书。要结合黄冈地域特点和老年人健身习惯,挖掘、规范、推广一批具有黄冈特色,适合在老年人中开展的体育健身项目,争取国家和省老年人体育协会的支持,引进符合我市特点的新型运动项目,向全市老年人体育示范基地进行展示和率先推广,不断扩大老年人体育人口。
(六)广泛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各级涉老部门应协同老年人体育协会,立足“经常自愿、重在参与、就地就近、小型多样、文体结合、科学文明、有益健康”的原则,组织广大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引导更多老年人走出家门、享受快乐、收获健康。推动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使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常态化。在每四年一届的全市运动会上,设置老年人健身比赛项目,积极组织参加省级以上老年人体育健身交流活动。县(市、区)每年应结合“全民健身日”、“敬老日”和“重阳节”等节点时间举办老年健身大会。到2020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口比例达到40%以上,老年人体质达标率达到87%。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老年人体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有关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老年人体育协会的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老年人体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要充分发挥宣传、组织、指导作用。逐步形成 “党政主导、部门尽责、协会组织、社会支持、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涉老部门要关心支持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开展,形成共同推进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的合力。建立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由同级体育行政部门承担日常工作。体育、发展改革、民政、财政、农业、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老干、旅游、老龄、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每年至少要专题研究一次老年人体育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为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创造条件,推动老年人体育工作与有关工作融合、互动发展。
(三)保证经费投入。各级财政要将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所需经费列入体育支出,并随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要在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支持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对老年体育协会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辖老年人体育组织须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鼓励社会力量捐助老年人体育事业,捐赠人依法享受捐赠公益事业免税政策。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因接受企业赞助、社会捐赠等带来的收入,依法免征有关税费。
(四)建立评估制度。制定老年人体育工作评估标准,定期对各级老年人体育工作开展评估和督查。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工作激励机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激励。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