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6-01-05杭政办函〔2025〕66号

税谱®提示:本政策措施自 2025 年 12 月29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由市经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细则由各牵头职能部门另行制定。除第 16 条外,其余政策措施涉及资金由市和各区、县(市)按财政体制共同承担。本政策措施与各级同类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上级政策有调整的,按上级政策执行。


文件正文见附件










日期:2025-12-31 有效范围: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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