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旅发委关于加快发展全域生态旅游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18〕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办发〔2018〕15号)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旅发委关于加快推进全域生态旅游实施方案的通知》 (
闽政办〔2018〕52 号)精神,加快我市全域生态旅游发展,推进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
旅游业提质升级,市旅发委牵头拟制了《关于加快发展全域生态旅游的实施方案》,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抓好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快发展全域生态旅游的实施方案
市旅发委(2018年7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统筹协调,融合发展”“因地制宜,绿色发展”“改革创新,示范引导”的发展原则,实现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效益最大化的发展目标,把三明建设成为“清新福建”生态旅游核心区、国家级健康休闲度假基地、世界级丹霞旅游目的地和客家文化旅游中心。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市年接待游客达到379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16亿元。全市创建3个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1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20家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基本建成3个以上乡村旅游特色县、12个以上乡村旅游休闲集镇、100个乡村旅游特色村(点)和一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
三、工作重点
(一)全域打造精品项目
1.开发一批标志性旅游产品。坚持“一县一品一特色”的总体要求,立足独特性、首创性、领先性的开发原则,重点规划建设尤溪朱子文化园、沙县“魅力小吃城”、建宁闽江源生态旅游区等特色项目,确保各县(市、区)至少打造1个具有区域竞争力、影响力和带动力的龙头景区,努力构建县域旅游差异化标志性的旅游产品,培育形成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新动能。深入实施重点景区提升工程,综合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创意提升改造现有景区,增加互动性、体验性、娱乐性产品比例,着力培育发展个性化、精细化、高端化旅游产品,加快推动我市旅游景区从观光主导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支持具备创建条件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利风景区、地质公园和红色革命旧址遗址、博物馆等创建国家A级旅游景区,推动景区提质升级。会同南平市共同编制武夷山—泰宁旅游风景道建设总体规划,推进碧水丹山旅游风景道(泰宁段)规划建设,全域美化交通沿线、村容村貌、田园风光和山林水系,营造“移步换景”的旅游新体验。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旅发委、发改委、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文广新局、规划局
2.打造一批特色旅游小镇。依托地域特色资源,将美丽的自然山水、独特的风土人情和鲜明的产业特色融为一体,因地制宜,科学定位,加快推进“静心泰宁”旅居康养小镇、大田灵动济阳•马力小镇、将乐龙栖山深呼吸康养小镇、明溪药谷小镇、建宁贡莲小镇、宁化石壁客家文化小镇、清流林畲桂花小镇等特色小镇建设,丰富完善旅游功能,构建乡村房屋风貌、休闲设施等全域空间主题化的格局,形成特色鲜明、功能齐全、业态丰富、要素完善的
旅游业集聚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旅发委、发改委、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文广新局
3.培育壮大一批市场主体。研究组建三明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酒店管理、景区开发、旅行社组接团、旅游客运、旅游商品开发为方向,实现全产业链营运,构建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的融资运作平台。支持鼓励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等旅游企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增强旅游企业实力,增加
旅游业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积极推动旅游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开设旅游众创空间、创客基地,扶持一批旅游“双创”企业。加大旅游招商引资力度,借助“9•8”投洽会、“5•18”海丝博览会暨海交会、“6•18”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等各类重要展会平台,积极争取大型旅游企业来明投资旅游项目。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财政局、旅发委、发改委、商务局、工商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全域推进产业融合
1.推进“旅游+农业”。大力推进乡村旅游与美丽乡村建设、精品农业、特色农业相融合,围绕农业生产、农村民俗和农民生活,通过静态展示和动态演艺等综合手段,打造一批以寻根怀旧、民俗探秘、亲子教育、农家体验、乡村民宿等为主题的乡村旅游产品,让游客“看得见山水、记得住乡愁、留得住乡情”。至2020年,力争全市打造36个乡村旅游精品村镇,其中三星级、四星级乡村旅游休闲集镇各3家,三星级、四星级乡村旅游村各15家;培育乡村旅游田园综合型、景区依托型、乐享生态型、民俗文化型、科普研学型、双创产业型、红色旅游型、康养度假型、水乡渔村型、运动休闲型等10种特色化、多样化、差异化乡村旅游产品,培育3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坚持把旅游产业作为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产业,以国家旅游扶贫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人口为重点,支持鼓励贫困群众通过直接从事旅游经营、提供旅游接待服务、开发旅游商品、出售土特产品等多种方式拓宽增收渠道,以全域旅游发展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党史研究室,市住建局、农业局、旅发委、林业局、水利局、文广新局、体育局
2.推进“旅游+文化”。深度整合挖掘闽人源、闽学源、闽江源、客家源、长征源等地域文化资源,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讲好“三明故事”,重点推进尤溪朱子文化园、将乐玉华洞争创国家5A景区,推进建宁闽江源拜水溯源旅游区、宁化客家祖地等项目建设,加快开发三明郊野国家地质公园、三元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清流温泉国家地质公园等以地学科普和文化探秘为主要特色的研学旅游基地,提升宁化红军长征出发地、永安吉山抗战旧址群、明溪玉虚洞景区、清流毛泽东旧居等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开发建设水平,合力推进“中央红军村”红色品牌建设。大力推进沙县肩膀戏、石壁客家祖地祭祖习俗、客家山歌等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民俗进景区,与游客“面对面”“零距离”,让文化更有鲜活度,让传统更有生命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文广新局、旅发委、发改委、国土局
3.推进“旅游+体育”。发挥三明丰富的森林山地资源和水利资源优势,策划开发一批体育旅游主题景区,完善泰宁湖滨马拉松赛道设施,丰富永安山地自行车公园体验项目,加快将乐水上训练基地、建宁金饶山滑雪基地、沙县(梅列)大佑山户外拓展基地、大田高山百公里骑行道等项目的开发建设,规划建设清流九龙湖、尤溪闽湖水上运动休闲景区,打造一批对接市场、具有三明特色的体育旅游主题景区。依托国家、省市专业运动队伍,按照专业赛事要求,建设一批优质的训练基地,以开展长期的基地共建合作为主攻方向,扩大我市在体育旅游方面的特色运动项目影响力。按照“一县一赛事、一县一特色”的原则,策划举办环大金湖世界华人山地马拉松、花海马拉松、绿道骑行、森林越野、龙舟赛、农民趣味运动会等大众化、参与性强的健身休闲赛事活动,吸引游客广泛参与,提升市场关注度。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旅发委、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
4.推进“旅游+健康养生”。依托我市丰富的温泉资源和铁皮石斛、红豆杉、金线莲、多花黄精等药用植物资源,结合创建泰宁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宁和尤溪省级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康体养生休闲示范基地等,开发建设一批森林安养旅游、温泉养生旅游、滨水康养旅游、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打造国家级健康休闲度假基地。积极开发老年旅游和养老市场,推出候鸟式分时养老疗养产品,提升旅居养老项目品质,打造一批小而精的旅居养老示范点,吸引有实力的养老服务企业进驻,形成规模效应,丰富“候鸟旅居”品牌内涵。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旅发委、经信委、民政局、林业局、国土局
(三)全域拓展客源市场
1.提升营销精准性。健全旅游产业发展统计监测分析体系,建立智慧旅游大数据分析制度和景区景点游客手机数据统计分析制度,准确把握旅游市场发展趋势和前沿动态,精准分析目标客源市场游客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消费需求,针对不同的游客群体和客源区域进行针对性营销,提高旅游营销的实效性。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统计局、数字办、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强化营销粘合度。采取“联合推介、整合营销”的方式,做细做实三明品牌景区营销中心、深呼吸旅游联盟、大武夷(南平、三明)旅游联盟等区域协作平台,着力推进经费统筹、联手促销、联办活动、联点奖励、广告串换、景交联网,构建宣传一体化和区域旅游一体化平台,力争至2020年,实现省外主要客源地推介全覆盖。统筹城市旅游形象宣传推广,积极整合宣传、台办、文化、旅游、商务、外事等部门和相关媒体资源,对“中国氧吧•悠然三明”旅游品牌整体形象进行统一宣传,形成全域旅游宣传合力。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委宣传部、台办,市文广新局、商务局、外侨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扩大营销受众面。建立网络媒体、平面载体、平台窗口“三位一体”的旅游宣传推广体系,通过各大门户网站、大型旅游网站、搜索引擎等网络媒体,电视、报刊、杂志、户外广告等平面载体,机场、动车、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等集中宣传推广全市旅游资源和特色产品,构建跨区域、跨平台、跨终端的立体化营销格局,广泛传播三明旅游“好声音”。发挥海西综合交通枢纽优势,瞄准三明机场航线通达城市、高铁动车沿线城市等重点客源区域,通过持续性地投放旅游宣传广告,举办专题营销活动,配套专项营销奖励政策,进一步扩大“中国氧吧•悠然三明”品牌影响,延伸拓展客源市场。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铁办、机场办
(四)全域配套服务设施
1.推进“厕所革命”。以A级景区、乡村旅游“十镇百村”和自驾车营地为重点,扎实开展“厕所革命”建设、管理服务、科技、文明四大提升行动,至2020年,计划新改扩建旅游厕所289座,其中,4A级及以上景区至少有一个AAA级旅游厕所,力争4A级及以上景区内全部旅游厕所达到AA级标准,4A级景区至少各有一个“第三卫生间”,四星级以上休闲集镇和特色村至少有一个AA级旅游厕所,其他旅游厕所全部达到A级标准,实现“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服务到位,环保卫生、如厕文明”新三年厕所革命目标。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旅发委、住建局
2.提升集散服务功能。加快推进4A级旅游景区游客公共交通服务标志牌建设,逐步完善高速公路、国省道A级景区旅游标识标牌,在重要交通节点、换乘点增设旅游交通导览图,支持开行武夷山至泰宁“旅游直通车”,扶持发展电动汽车分时租赁业务,推动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开行定点班车,形成市域旅游便捷直通的运营体系。推动建设一批高速公路旅游休闲驿站,建设提升一批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加快规划建设明溪、清流、大田旅游集散服务中心,至2020年实现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一县一处”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旅发委、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快发展智慧旅游。加强全市智慧旅游发展的规划和实施,丰富“三明旅游”客户端功能,打造集旅游资讯、电子导游、电子地图、导航、VR旅游、餐饮、住宿、购物、网上支付、交流分享等于一体的智慧旅游服务平台。以建设景区门户网站、景区免费WIFI覆盖、景区二维码平台、景区安全监控系统、景区电子售检票系统、景区旅游资讯发布系统、景区公共广播系统、景区客流引导系统等为重点,推动全市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建设成为智慧旅游景区;以建设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平台、乡村旅游在线综合服务平台、乡村旅游手机APP、乡村旅游公众微信、乡村旅游点免费WIFI覆盖等为重点,推动乡村旅游特色村发展成为智慧旅游示范村;以旅行社电子商务平台推广、旅游电子合同管理系统建设和推广、旅行社及导游领队服务管理系统、旅行社客户关系管理、导游助手推广等为重点,深化旅行社行业信息化应用,推进智慧旅行社建设;以建设酒店自助入住和退房系统、客房多媒体自助服务终端、饭店智能客房控制系统等为重点,推动全市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成为智慧酒店,提高旅游服务效率。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数字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完善旅游产业要素。持续扩大沙县小吃、客家美食等优势品牌影响,研发推荐一批“三明菜谱”,发挥名品名店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重点旅游县(市、区)科学规划建设旅游风情特色街区,引导发展美食休闲游。优化旅游饭店结构,鼓励发展多元住宿业态,引进国内外连锁酒店、文化主题酒店,发展一批精品客栈、乡村民宿和家庭旅馆。挖掘地方传统技艺,开发一批特色伴手礼,完善旅游景区、商业休闲街区、专业超市、机场、动车站、星级酒店等场所购物网点布局,推动旅游商品企业与淘宝、京东等电子商务平台合作,积极引导旅游购物消费。丰富旅游文化娱乐,挖掘地域文化特质,创作编排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反映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演艺节目,积极引进文化创意、动漫产业、休闲娱乐等产品,引导开发夜游旅游项目,提升旅游综合消费水平。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信委、旅发委、公安局、住建局、农业局、文广新局、消防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全域监管旅游市场
1.完善监管机制。探索建立“1+3+N”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旅游、工商、法院、公安等职能部门加强对接,逐步设立旅游工商分局、旅游巡回法庭、旅游警察,依托“福建12315旅游投诉服务管理平台”,做到来明游客旅游投诉“一口受理、快速办结、先行赔付”,不断健全完善旅游综合协调、联手办案、联合执法等综合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对旅游市场开展随机抽查。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工商局、法院、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综合监管。公安、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物价等部门加强协作联动,坚持惩防并举,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查处不合理低价游、强迫购物、诱导高价消费、旅游合同违约等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全面推广运用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有效利用运行监测平台、旅游评论管理系统等,实现全程在线监管,提升监管效率。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倡导旅游从业人员诚信守法经营,建立旅游企业、导游人员诚信档案,提高行业自律水平。推进文明旅游制度化,广泛开展文明旅游主题教育,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黑名单”制度,深化文明风景旅游区、文明旅行社、文明饭店创建,营造快乐、安全、文明的旅游氛围。各县(市、区)政府把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主要领导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旅发委、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突出安全监管。加强景区景点最大承载量公告、重点时段游客量调控和应急管理工作,提高景区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强化对玻璃栈道等设施设备和旅游客运、旅游道路、特殊天气、旅游节庆活动等重点领域及环节的监管,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进行监督管理。加强旅游与气象部门合作,提升旅游气象服务和防灾减灾能力。推动建立旅游应急救援体系,完善旅游景区、旅游企业与医疗机构、公安、消防、交通等单位的救援合作机制,提高旅游景区、旅游企业处理紧急事件的能力。强化旅游者安全教育,提高游客避险意识、逃生技能和危机事故处理能力。强化旅游保险意识,扩大旅游保险覆盖面,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局、气象局、消防支队、交通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提升导游服务水平。制定我市星级导游评定管理办法,将金牌导游和高级导游员纳入地方特色人才培养和激励范围,规范导游执业证件和执业行为管理,落实导游薪酬和社会保险制度,培养一批高素质的金牌导游和星级导游。健全导游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将导游失德和违法违规行为列入《旅游不文明记录》和不诚信从业人员名录,严肃惩戒导游失德失信行为并向社会公开。充分挖掘我市历史典故、山水传奇、民俗风情等,编撰《山水美典》三明旅游故事,丰富充实导游讲解教材,组织开展优秀导游专项培训。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人社局、教育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市县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旅游工作月报制度,完善信息互通机制和督查落实机制,统筹协调、落实推进全域生态旅游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效破解产业发展瓶颈。泰宁、建宁、尤溪、永安等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要建立健全党政统筹抓全域生态旅游的领导机制,成立推进全域生态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全域生态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投入,积极探索在区域内建设能反映区域历史、文化和风貌的区域标志元素,提升全域生态旅游发展水平。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着力优化旅游部门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强化旅游产业发展综合协调职能。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旅游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委编办
(二)坚持规划引领。以全域旅游理念完善全市旅游规划体系,推进泰宁、建宁、尤溪、永安编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规划,组织编制旅游公共服务、营销推广、市场治理、智慧旅游、人力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或行动方案,形成层次分明、相互衔接、规范有效的体系规划。积极推进全域旅游规划与发改、城建、国土、交通、环保、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的规划衔接融合,实现多规合一,留足旅游发展空间,延续历史文脉。加强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动态管理和跟踪分析,对违反规划目标任务和规划布局的旅游项目坚决不审不批,对偏离规划方向的旅游项目限时整改,严格执行旅游项目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和历史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的生态红线保护制度,保护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住建局、国土局、交通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文广新局、旅发委、规划局
(三)强化政策扶持。根据旅游市场形势变化每年研究出台旅行社组接团奖励办法,鼓励旅游企业开发产品、开拓市场。推动全市A级景区(点)实行淡旺季弹性价格制度。加强旅游惠民便民服务,推动公共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纪念馆、城市休闲公园、红色旅游景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旅游场所对特定人群实行价格优惠,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旅游服务,推动“三明人游三明”,做热市域旅游市场。加强用地支持,将旅游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统筹安排,优先保障旅游重点项目和乡村旅游扶贫项目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办旅游企业。城乡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依法从事民宿等旅游经营。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市场主体利用旧厂房、仓库提供符合全域旅游发展需要的旅游休闲服务的,可执行在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局、农业局、文广新局、科技与知识产权局、旅发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大资金支持。建立市县两级旅游专项资金逐年增长机制,支持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旅游品牌,开拓客源市场,推进重大项目。市级财政对新创建的国家4A级景区、国家5A级景区分别奖励30万元、50万元,品牌宣传资金和渠道向创建单位倾斜。对列入国家和省上优选旅游项目的予以重点扶持,支持旅游企业或项目业主单位积极申请中央财政旅游发展等专项资金。加大信贷资金投入,推行按旅游企业品牌层级差异化的授信制度,经银行评估认可,景区(点)特许经营权、收费权和星级旅游饭店经营性物业等,可作为申请贷款的质押担保。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旅发委、人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推进人才兴旅。成立三明旅游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智慧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等分类专家库,储备专家人才,对三明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和论证,构筑
旅游业发展的智力支持体系。坚持把旅游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培训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训计划,突出做好旅游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优秀旅游人才引进、交流、培养力度。建立院校培养、岗位培训、技能竞赛等多层面旅游教育培训体系,支持三明学院旅游学院开展旅游教学科研,加强职业院校旅游类专业建设,加快培养旅游策划、营销、管理等专业人才。利用互联网通信技术和云平台技术,创建旅游从业人员研修“云课堂”,加强旅游行政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培训,提升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教育局、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图解:关于加快发展全域生态旅游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转发市旅发委关于加快发展全域生态旅游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8〕6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三明自然风光优美,民俗风情多彩,地域文化独具特色。近年来,我市紧紧把握大众休闲旅游时代的发展机遇,围绕全域旅游的发展方向,高举生态旗、打好休闲牌、走活创新路,持续打响“中国氧吧·悠然三明”旅游品牌,推动旅游产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更好更快发展。2017年,全市接待游客、实现旅游总收入分别同比增长20.2%和28.9%,休闲旅游成为市委、市政府重点培育的现代服务业三大主导产业之一。
为进一步发挥三明生态优势,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办发〔2018〕15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旅发委关于加快推进全域生态旅游实施方案的通知》 ( 闽政办〔2018〕52 号)精神,坚持以全域旅游为抓手,以优质旅游为目标,加强全域生态旅游发展顶层设计,推进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旅游业提质升级,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总体要求
《实施方案》明确三明发展全域生态旅游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统筹协调,融合发展”“因地制宜,绿色发展”“改革创新,示范引导”的发展原则,实现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效益最大化的发展目标,把三明建设成为“清新福建”生态旅游核心区、国家级健康休闲度假基地、世界级丹霞旅游目的地和客家文化旅游中心。
三、《实施方案》目标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 2020 年,全市年接待游客达到 3790 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 316 亿元。全市创建 3 个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1 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 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20 家国家 4A 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基本建成 3 个以上乡村旅游特色县、12 个以上乡村旅游休闲集镇、100 个乡村旅游特色村(点)和一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
四、《实施方案》工作重点
《实施方案》围绕全域打造精品项目、全域推进产业融合、全域拓展客源市场、全域配套服务设施、全域监管旅游市场等五个方面,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一是全域打造精品项目。坚持“一县一品一特色”的总体要求,开发一批标志性旅游产品,打造一批特色旅游小镇,培育壮大一批市场主体,增强旅游产业发展动能。二是全域推进产业融合。从推进“旅游+农业”“旅游+文化”“旅游+体育”“旅游+健康养生”入手,推进产业跨界融合,积极培育旅游新业态,健全完善旅游产品体系。三是全域拓展客源市场。注重提升营销精准性,强化营销粘合度,扩大营销受众面,进一步扩大“中国氧吧·悠然三明”品牌影响,延伸拓展客源市场。四是全域配套服务设施。从推进“厕所革命”,提升集散服务功能,加快发展智慧旅游,完善旅游产业要素等方面入手,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旅游综合消费水平。五是全域监管旅游市场。从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强化旅游安全保障、提升导游服务质量等方面,营造优质旅游环境,真正做到让游客“放心游福建,满意在三明”。
五、《实施方案》组织保障
为确保《实施方案》确定的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能够落到实处,《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规划引领、强化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支持、推进人才兴旅等五个方面,为发展全域生态旅游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实施方案》对五个方面工作重点和18项具体工作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共同落实,加快推进全域生态旅游发展。
三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