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珠府办〔2020〕3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等文件精神,促进珠海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好管好港珠澳大桥,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挥重要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把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港珠澳大桥建成通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横琴自贸片区和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重大历史机遇,深化珠港澳互利合作,推动现代物流业成为支持澳门适度多元发展的重要产业,促进现代物流业成为珠海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支柱产业,助推珠海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助力珠海“二次创业”,大力将珠海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门户枢纽、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和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典范。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技术先进、便捷高效、绿色环保、安全有序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区域竞争力的骨干物流企业。将我市建设成为国家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物流枢纽。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珠港澳物流合作发展。
1.更好发挥港珠澳大桥作用。
利用港珠澳大桥的引流作用,主动对接粤港澳物流业务。支持横琴与珠海保税区、洪湾片区联动发展,建设粤港澳物流园,打造区域性国际贸易分拨中心,为大桥跨境货运提供通关、查验、交易、甩挂等综合配套服务。鼓励本市企业依托港珠澳大桥发展物流业务,重点对接港澳机场物流业务,发展港珠澳陆空联运业务,提供集货、仓储、中转、分拨、打板和拆板等物流配套服务。鼓励本市企业、行业协会和院校等机构,加强与港澳物流业界的合作,扩展三地通过港珠澳大桥开展物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创新运用内地海关“跨境快速通关”,实现与香港海关“多模式联运转运货物便利计划”对接,推动内地往来香港的进出口货物实现快速通关。
2.促进珠澳物流业紧密合作。
支持横琴与澳门联手打造中拉经贸合作平台,搭建内地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国际贸易通道。支持澳门加快建设葡语国家食品集散中心。支持横琴、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为澳门发展跨境电商产业提供支撑,推动葡语国家产品经澳门更加便捷进入内地市场。不断完善珠澳口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为珠澳跨境物流提供优质通关服务。
3.推动珠港澳物流融合发展。
发挥港珠澳物流联盟作用,推动三地物流企业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推进珠港澳物流合作发展,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冷链物流,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建设国际物流枢纽。深化珠港澳机场合作,加强珠港澳港口国际合作,推动建设区域性机场、港口联盟,促进三地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港口、航运、物流和配套服务体系。加强三地政商机构、物流业界的交流互动,不断拓展合作渠道。
(二)增强物流发展整体实力。
4.全面提升港口物流发展能级。
以全面对外开放、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提升珠海港口物流区域竞争力为目标,大力推进珠澳港口合作,共同打造珠江西岸门户枢纽和国际集装箱中转港。以高栏港为重点,完善内河航道与疏港铁路、公路等集疏运网络。支持与“一带一路”以及拉美国家开通直航。加强与国内外重要物流节点城市(地区)合作,推进“川贵广-南亚物流大通道”和省内外“无水港”相关项目建设。支持开通国际、省际集装箱班轮航线,以及内河、沿海集装箱驳船快线。支持外贸班轮公司使用我市港口,鼓励大型集装箱航运企业保量经营,吸引更多的货源从珠海港口进出。完善港口调度、引航、通关等服务模式,提升港口物流服务水平。
5.全力促进航空物流扩大规模。
积极推动珠海机场开通国际口岸。增强珠海机场功能,支持和推动珠海机场与大湾区内其他机场实现错位、互补发展和良性互动。深化与港澳机场的合作,培育壮大航空物流货源市场。推动机场相关基础设施和空港国际智慧物流园区建设。加快通用航空发展,稳步发展跨境直升机服务,建设珠海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支持珠海机场设立保税仓、监管仓开展进出口业务。支持货运代理企业在珠海机场发展货运业务,引进专业化航空货运企业、国际知名航空物流公司,建设区域物流分拨中心,鼓励扩大货运业务规模。支持拓展国内外航空货运专线。
6.扎实推动铁路物流提质增量。
发挥广珠铁路疏港大动脉的作用,推动铁路物流上规模、高水平发展。推动广珠铁路站场物流中心建设,不断完善铁路物流基础设施。支持揽货体系建设,支持开通铁路运输班列,重点支持开通省内外至珠海铁路站到发的“五定”班列或直达专列。支持企业散杂货(钢材、矿石、粮食、饲料等)物流业务稳定存量、扩大增量。
7.加快推动物流园区建设和发展。
大力推进粤港澳物流园、高栏港国际物流园、空港国际智慧物流园等国际物流园区建设,大力培育富山、三灶、乾务等生产服务型物流园区,以及南屏、前山、白蕉等商贸物流和冷链物流园区。引导园区企业发展物流业务,鼓励物流项目落户园区,支持各类投资主体按照现代物流发展理念、管理模式和技术规范,参与重点园区和项目开发建设。大力增加物流用地规模,支持企业利用旧厂房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提供物流服务。
8.积极引导物流企业做大做强。
以物流项目招商为重中之重,加大物流项目引进力度。鼓励本市企业与国内外物流企业合作,鼓励生产型企业分离、外包物流业务,进一步释放物流需求,推动物流专业化发展。开展物流示范企业、示范园区评选活动,引导企业通过国家物流企业A级标准评定,鼓励物流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等。支持物流企业上市。保障物流业运输车辆通行便利,提高企业运营效率。
(三)抓好物流发展专项建设。
9.积极推进物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
以项目推动物流供应链的创新,鼓励物流企业整合供应链资源,构建采购、分销、仓储、配送供应链协同平台。鼓励物流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设物流与生产深度融合的供应链协同平台,实现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的实时共享。鼓励传统物流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建设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提供采购执行、物流服务、分销执行、融资结算、商检报关等一体化服务。推动物流供应链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利用我市现有资源,积极发展保税维修、保税仓储等新型外贸业态。
10.推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
强化科学引导,构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快递物流服务体系。强化服务创新,提升快递末端服务能力。充分利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政策,大力开展跨境电商物流业务,以跨境物流带动和服务跨境电子商务。推动横琴新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广丰物流园等跨境电商产业园尽快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带动物流企业、国际物流园区投身跨境电商的行列。支持邮政快件监管中心和昆仑物流快件监管中心开展跨境电子商务。
11.大力构建完善城乡配送网络。
加快构建以综合物流中心(物流园区)、公共配送(分拨)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为支撑的城市配送网络。加强城乡配送网络衔接,推动海岛配送网络建设,促进形成衔接有效、往返互动的双向流通网络。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等相关管理政策,对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停靠等指导和便利。引导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配送车型,推动配送车辆标准化、厢式化。加快建设末端配送网点,完善快递基层服务网点布局,支持发展自助提货设施等末端公共服务点。
12.不断提升多式联运发展水平。
加快完善港珠澳大桥、港口、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等交通枢纽的集疏运网络。充分发挥我市海港、空港、铁路、公路、内河(江)等交通运输要素齐备的优势,支持“海陆空铁”多式联运发展,建设多式联运物流中心,构建完善现代货运物流体系。
13.持续优化冷链物流发展环境。
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建设海港、空港、港珠澳大桥等交通枢纽的冷链配套设施,推动相关商品进境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建设,构建生物医药、肉类、水产、果蔬等产品的冷链物流体系。支持冷链物流装备、设备和技术应用与创新,支持企业完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支持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发展,推动冷链物流专业化、规模化发展。鼓励实行冷链物流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同价政策。
14.抓紧推进物流标准化建设。
推动物流园区规划建设和运营实现标准化,支持企业使用标准化物流设施、设备和技术。推动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标准化建设,实现信息联通共享、数据兼容和格式统一。支持物流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联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及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
15.扎实推进智慧物流发展。
加快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创新集成应用。支持全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港口、空港、铁路、公路、口岸等物流信息共享,加快与国家、省物流信息网络对接,为物流企业提供全面、实时的信息服务。鼓励具有平台基础和信息化优势的物流企业加快延伸服务链条,提供运输、仓储、配送、金融、进出口等全过程服务。推动无车承运物流发展,支持第四方物流市场发展。
16.着力推动绿色物流发展。
引导物流企业增强节能环保意识,广泛应用绿色环保的新型物流技术、装备。支持物流企业购置新能源载具,支持充电桩、加气站建设。推进“绿色物流”体系建设,推动物流包装、仓储、配送绿色发展,推广可多次利用的周转包装,加强对废弃包装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科学谋划和统筹指导。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抓好物流发展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大扶持力度。
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政策措施,出台鼓励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大现代物流业发展扶持力度。对物流用地的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进行科学合理分析,充分保障物流项目用地。大力协助解决企业发展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着力推动行业降本增效。
(三)加强行业指导。
加强产业发展研究,完善物流统计制度,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训力度,促进本市企业与国内外物流业界之间的交流,不断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珠海市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来源:珠海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20-04-03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及《珠海市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把握港珠澳大桥通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历史性发展机遇,促进我市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市商务局于3月30日批准印发实施《珠海市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下称《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物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长期以来,由于受区位、交通等因素影响,我市物流业发展较弱,物流业增加值(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在粤港澳大湾区11个城市和地区中排名末位,成为我市培育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形成全面开放格局的瓶颈和短板。为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港珠澳大桥通车等历史性发展机遇,亟待出台政策扶持措施,凝聚各方力量,共同促进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
二、政策制定依据
(一)《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15-2020)〉的通知》(珠府函〔2016〕314号);
(二)《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珠府〔2018〕73号);
(三)《珠海市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珠府办〔2020〕3号)。
三、《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明确对物流业发展给予7个方面扶持,包括跨境物流业务,物流园区建设和物流企业发展,港口、航空及铁路物流,冷链物流,城乡配送网络建设以及新业态、新模式,并明确了申报条件、资金来源、有关解释和说明等事项。
一是支持跨境物流业务。1.对港珠澳大桥物流业务给予资助。本市公路舱单传输人在申报年度内,经港珠澳大桥珠港货运往来达到一定条件的,对货柜车按不超过800元/车次、普通货车按不超过200元/车次的标准给予资助。每个申报单位年度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2.对珠港澳陆空联运配套业务给予资助。对经海关验收的珠港澳陆空联运配套查验设施建设或改造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金额的15%给予一次性资助,每个项目年度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3.对跨境电商物流业务给予资助。对本市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物流业务,按不高于2元/包裹的标准给予资助,每家企业年度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是支持物流园区建设和发展。对在粤港澳物流园、高栏港国际物流园区以及空港国际智慧物流园区内新设或改造的物流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金额的10%给予一次性资助,每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在上述物流园区之外实际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物流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金额的10%给予一次性资助,每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是支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对被评为国家级和省级物流示范项目的物流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和30万元奖励。对获评为国家级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一次性给予其运营企业50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获评国家5A、4A和3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之后升级的给予级差奖励。对获评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的物流企业,可享受现有相关政策优惠。
四是支持港口、航空及铁路物流发展。支持港口、机场和铁路拓展国内外货运航线、包机和班列,鼓励开展多式联运。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可按现有产业政策享受资金支持。
五是支持冷链物流发展。支持建设和改造冷库、产地预冷集配中心、低温加工仓储配送中心,支持服务生鲜电商等新业态的多温区仓配一体化建设,鼓励购置冷链物流设施、冷藏车。对上述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冷链物流设备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分别不低于200万元、100万元的,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金额的10%给予一次性资助,每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六是支持城乡配送网络建设。对经营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且年物流服务营业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配送(分拨)中心,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金额的10%给予一次性资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快递企业开展网点标准化建设、公共自助智能快件箱业务,以及购置和升级改造快递车辆、安检设备等,可按现有产业政策享受资金支持。
七是支持物流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支持物流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鼓励供应链物流创新与应用、智慧物流发展、物流标准化建设、绿色物流等重点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试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化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4〕26号)规定,设在横琴新区的供应链管理及咨询业务等鼓励类产业企业,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四、《政策措施》的亮点
一方面,针对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形势,研究制定了有关扶持措施,促进我市充分发挥独特优势,加快推动现代物流业做大做强。另一方面,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省关于物流业发展的最新政策精神,针对当前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和重点工作,制定了推动工作的相关措施。
(一)突出港珠澳大桥作用,深化珠港澳物流合作。港珠澳大桥是我市发展现代物流业最关键和最独特的优势条件,为充分发挥港珠澳大桥作用,《政策措施》围绕港珠澳大桥业务、珠港澳物流合作相关项目或业务,针对当前港珠澳大桥物流业务货源少、成本高等突出问题,通过深入调研摸底,并进行科学研究分析,制定了针对性扶持措施,促进货源集聚,深化珠港、珠澳和珠港澳物流合作。
(二)壮大产业发展主体,扶持重点园区和企业。当前,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基础薄弱,其中,物流园区小、散、弱,企业整体实力不强、发展水平不高等问题尤为突出,是我市加快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为此,《政策措施》以壮大产业发展主体为切入点,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针对性措施,支持粤港澳物流园、高栏港国际物流园和空港国际物流园等重点园区相关项目建设,促进物流园区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支持国家、省级相关示范企业发展,推动企业提升自身发展水平和竞争力。
(三)关注上级政策动向,着力推动重点工作。近年来,国家和省在冷链物流发展、城乡配送网络建设等方面出台了系列政策,加大对相关重点工作的支持和引导力度。结合我市发展实际,一方面,我市水产品冷链物流、医药冷链物流等需求潜力巨大,同时珠港澳冷链物流合作前景广阔。另一方面,随着我市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产业的发展,对全市城乡配送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政策措施》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精神,针对冷链物流发展、城乡配送网络建设,制定了有关扶持措施,促进我市不断打牢发展基础,提升物流配送服务水平。
五、政策的组织实施
《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是政策落地的关键。下阶段,市商务局将联合各区(经济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一是根据市级产业资金相关使用、管理规定,已经《政策措施》明确的有关条款,认真落实相关扶持措施,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公平、公正、公开;二是发动各区参照本《政策措施》以及区内现代物流业发展情况制定配套政策;三是加强宣传解读,举办多形式政策宣讲活动,加强官方网站、互联网等媒介宣传,提高政策的覆盖面,让企业知晓政策、熟悉政策和掌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