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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2019-2025)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2019-2025)的通知
厦府办〔2019〕8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2019-2025)》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9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20192025


一、前言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改革开放以来,厦门金融业与经济特区建设同步发展,经历了从小到大、从单一到丰富、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阶段,保持快速健康发展态势,金融机构体系日益健全,区域金融改革深入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显著增强,厦台金融合作亮点突出,金融已成为厦门市重要的支柱产业。

1986年,时任厦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的习近平同志主持制订的《1985年~2000年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了厦门建设面向华南和东南亚金融中心的中长期目标。2010年,国务院批准厦门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并在《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中明确,支持厦门“根据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推动金融体制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扩大金融服务范围,加快建设辐射海西、服务两岸的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当前,厦门正在全面建设高素质创新创业之城、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和现代化、国际化城市,为大力建设金融强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特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 20192025年,展望至2030年。

二、背景和条件

(一)优势与基础

1.金融产业绩效持续向好。2018年实现金融业增加值 524.2亿元,20102018年均复合增长达 17.3%,占地方生产总值的10.9%,对全市第三产业增长贡献率达 14.2%。金融服务业在 2015 年起率先成为厦门三大营收突破千亿元的产业链群之一,2018年全面实现营业收入 1528.8 亿元,总资产接近2万亿元,实现税收176.4亿元,占全市税收总额的 15.6%。截至2018年底,厦门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0995.00亿元、贷款余额 10554.05亿元,20102018年均分别复合增长12.0% 14.3%,保险深度(保费收入/GDP4.39%,保险密度(保费收入/常住人口)5121.8/人,保持全国、全省领先地位。

2.金融机构实力不断增长。金融机构门类不断健全,截至2018年底,辖区内银、证、保金融机构 256家,地方金融机构795家,以银行、证券、保险机构为主体、新型金融业态为辅助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基本成型。外资、合资金融机构数量领先,截至2018年底在厦外资银行(含代表处)15家,台资背景金融机构12家,全省首家两岸合资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圆信永丰基金管理公司、大陆首家两岸合资消费金融公司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公司先后获批开业。


专栏:在厦外资、合资金融机构名录(含台港澳资)

序号

金融机构

国家/地区

恢复设立时间

1

大华银行厦门分行

新加坡

19859

2

集友银行厦门分行

香港

198512

3

汇丰银行厦门分行

香港

19864

4

美国建东银行厦门分行

美国

19865

5

渣打银行厦门分行

香港

198612

6

东亚银行厦门分行

香港

19911

7

华侨永亨银行厦门分行

新加坡

19915

8

日本瑞穗银行厦门代表处

日本

199112

9

新联商业银行

菲律宾

199310

10

厦门银行

台湾

199611

11

美国华美银行厦门代表处

美国

20069

12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厦门分公司

台湾

200711

13

统一证券厦门代表处

台湾

200810

14

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台湾

200812

15

东方汇理银行厦门分行

法国

20097

16

盘谷银行厦门分行

泰国

200912

17

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台湾

201010

18

国泰财产保险厦门中心支公司

台湾

201011

19

恒生银行厦门分行

香港

20123

20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公司

台湾

20142

21

一银租赁(厦门)有限公司

台湾

20143

22

第一商业银行厦门分行

台湾

20155

23

富邦证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台湾

20166

24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厦门分行

台湾

20167

25

首都银行厦门分行

菲律宾

20181

26

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台湾

20189

3.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资本市场利用水平不断提升,上市公司“厦门板块”初具规模,截至 2018 年底,厦门境内上市公司47家,占全省 35%,新三板展示挂牌企业144家,占全省 40.79%,均为全省第一。瑞幸咖啡、飞鱼科技等一批优质互联网企业成功赴美股、港股等境外资本市场上市。完善上市及拟上市企业跟踪服务机制,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成为海西经济区股权交易市场的核心机构,截至2018年底挂牌展示企业2275,其中台资板企业232家。与上交所共建资本市场(厦门)服务基地、与深交所联合打造闽南科技金融路演中心。

4.服务两岸及“一带一路”作用突出。金融服务呈现区域化、两岸化和国际化发展趋势,国际金融业务不断拓展,为企业“走出去”提供融资和相关配套支持。先后开创对台跨境人民币贷款、现钞调运等多个“第一”,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平安银行等总行在厦设立两岸人民币清算中心,建成集两岸人民币跨境双向融资、清算、现钞调运与反假币为一体的两岸货币业务合作支点。厦门国际银行是国内唯一在香港、澳门均设有子行的城商行。瑞达期货、国贸期货分别在香港收购、设立期货类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获总行授权管理印尼、东帝汶等国家授信项目并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总行在厦设立离岸银行业务中心。自20106月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以来,结算金额从2011年的246.4亿元快速发展到2018年的1062.41亿元,年均增长23.3%,累计业务总量已突破万亿元,业务覆盖境外161个国家(地区)。跨海峡人民币代理清算群从台湾地区拓展到“海丝”沿线为主的17个国家和地区,累计开设78对人民币代理清算账户,清算金额突破千亿元。

5.特色金融创新成效初显。区域财富管理功能显现,中金、鼎晖、红杉等知名私募投资机构在厦集聚,截至2018年底已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363家,位列全国第11位,在厦注册私募基金规模1282.2亿元,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跻身全国四强。金融科技产业初现规模,引进趣店集团等知名互联网新经济企业。建设银行在厦设立建信金融科技事业群,开展核心科技产品研发。地方金融资产交易市场率先实施区块链交易创新。启动全国首个地方金融非现场监管系统建设。绿色金融业务在全国率先起步,出台银证保三大领域绿色金融发展意见,建立完善“绿色清单”,鼓励绿色金融创新,截至2018年底,绿色信贷余额173.1亿元,增长14.3%,绿色减排成效突出。建成自贸区融资租赁基地,截至2018年底,通过融资租赁累计引进飞机103架,租赁金额70.5亿美元,成为全国第三大飞机融资租赁集聚区。与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展战略合作,辖内主体获批交易所交易会员、指定交割仓库及合格黄金精炼厂,海峡黄金珠宝产业园开园运营。

6.金融营商环境优化完善。推进金融商事制度改革,在自贸区试点“全程电子化登记”。先后出台《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条例》《关于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企业上市的意见》《厦门市高层次紧缺型金融人才计划暂行办法》等法规文件,结合自贸试验区建设,出台了股权投资、融资租赁、小额贷款等专项扶持政策,加大新兴金融业态扶持力度。加强地方金融行业自律,推动组建副省级城市首个地方金融协会。健全金融风险监测体系,在全国率先开发运行金融风险防控预警平台,及时发现风险苗头,做到打早打小,近年来全辖区未发生重大金融风险事件。“两岸金融中心”核心区建设稳步推进,按照国际金融功能区和高端商务区的规划定位和建设标准,优化空间布局,片区集聚态势初显,截至2018年底,已有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京东金融、中国人寿等1024个企业项目落户,总注册资金937.9亿元。

(二)机遇与挑战

1.机遇

首先,从国内外发展环境看,当前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经济金融治理体系正在重构,新兴经济体的影响力和国际地位逐渐提高,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提速升级,亚太地区特别是中国金融中心城市实力增长迅速。厦门作为“海丝”支点城市,金融业迎来对接国际资本与人才、更大范围参与国际金融竞争合作的有利机会。厦门作为海峡西岸中心城市地位重要、作用独特,所在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全面繁荣,关系到区域经济的发展与全局的关系,也关系到祖国和平统一事业的大局。

第二,从金融产业组织看,金融科技通过技术手段推动金融创新对金融市场、机构及金融服务产生重大影响,未来还将重塑金融业发展格局,为后发城市通过金融科技创新实现赶超创造了良好机遇。顺应我国社会财富快速增长和保值增值需求扩大的趋势,财富管理行业将释放较大发展潜力,有望成为金融业新“增长极”。金融业对外开放进入全面提速的新阶段,更多具有专业管理能力与雄厚资金实力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国内市场,金融业专业服务能力与国际化水平将得到有效提高。这为厦门建设金融强市,实施金融科技创新、做强财富管理行业跨越发展、参与国家金融对外开放先行先试等带来了良好机遇。

第三,从城市基础条件看,厦门因港立市、向海而生,是国际知名花园城市,生态环境宜商宜居,人文开放包容,营商环境排名位居全国前列。2017年厦门成功举办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城市国际知名度影响力大幅提升,国际化发展正值窗口期。对台合作特色明显,正积极打造台胞台企登陆发展的第一家园。华人华侨资源丰富,与海外经贸往来合作紧密。招商引资力度持续加大,以计算机与通信设备、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为主的高端制造业,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互联网+”与消费、物流、金融等领域结合形成的新经济业态,已成为支撑厦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动力。厦门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面持续向好,将为厦门市金融业的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2.挑战

首先,从外部环境看,全球经济经济复苏缓慢且失衡,中美贸易摩擦未来预计将对外向型经济城市带来较大影响。经济“去杠杆”和金融严监管的大趋势在未来一段时期不会改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仍是金融工作的重点,金融行业进入平稳发展阶段,爆发式增长很难再现。区域经济金融资源竞争加剧,厦门面临“长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的激烈竞争,对台政策优势空间也面临兄弟城市挑战和挤压。

第二,从内部环境看,厦门经济规模体量较小,传统金融业按原有发展路径进一步拓展的客源市场空间有限。厦门市金融机构密度远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同业竞争加剧。本地法人机构少且规模偏小,金融基础设施、创新生态环境需进一步提升。受高房价、低收入的影响,厦门人口净流入较少,包括金融人才在内的专业人才存在总量不足和层次偏低的双重压力。

第三,从金融中心建设情况看,一直缺少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系统性规划,功能定位和核心业务不明确。现有的金融特色业务尚不具备支撑金融业向更高水平跨越发展的能力。


专栏 :厦门金融产业发展SWOT分析矩阵

优势(S

S1城市环境宜商宜居S2对台合作特色突出

S3对外开放水平高

S4信息技术产业发达

S5华人华侨资源丰富

劣势(W

W1法人机构实力不强

W2金融业务特色不突出

W3 金融中心路径不清晰

W4金融专业人才不足

机遇(O

O1全球金融资源转移

O2金融改革创新加快

O3金融扩大对外开放

O4金融科技发展提速

SO策略

大力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华人华侨资本和人才,深化对台金融开放合作,大力推进金融创新、发展金融科技、财富管理等特色业务

WO策略

培育壮大法人机构,稳健发展新兴金融业态,培育引进高端人才,优化金融生态,加强监管科技应用

挑战(T

T1金融资源区域竞争加剧

T2全球政治经济不确定性

T3经济去杠杆、金融严监管

T4传统金融增长放缓

ST策略

丰富金融产业功能内涵,加强金融产业政策扶持,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体系,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发展

WT策略

培育区域金融市场,积极争取试点政策先行先试,鼓励金融创新加快金融产业集聚区建设,增强集聚效应


三、定位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创新创业之城、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和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金融中心城市发展经验,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综改试验区、自贸试验区和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多区叠加优势和有利条件,加快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全面实施金融强市战略,健全完善现代金融体系,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增强金融聚集辐射能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在更高水平上推动金融对外开放,打造特色鲜明、功能突出和国际特征的金融科技之城。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形成结构合理、功能齐备、创新活跃的多元化现代金融体系,金融机构实力取得显著提升。产业与金融良性互动,为厦门市经济转型升级提供金融支持。金融科技、财富管理等特色业务形成规模效应,两岸金融开放合作及产融结合发展形成示范效应,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内涵更加丰富,地位进一步突显。“两岸金融中心”片区开发建设基本完成,成为金融机构总部集聚的“城市新客厅”。到2025年全市金融服务业营收超过3000亿元,金融增加值超过1000亿元,金融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


专栏:厦门市金融业发展主要预计指标(2025年)

序号

指标名称

2025年(年末)

年均增长或较2018年底增加

1

金融业增加值

1000亿元

9%

2

金融服务业营业收入

3000亿元

10%

3

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

2.0万亿元

9%

4

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

2.0万亿元

9%

5

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

110

增加38

6

保险深度

6%

提高1.6个百分点

7

保险密度

超过8000

约增加3000


(三)发展定位

厦门金融业发展应以全球化视野、国际化高度和未来产业的趋势方向来确立发展定位。应进一步确立厦门区域性金融中心业务服务的范围,即与“长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有效联动,发挥对台“五缘”优势和“闽南语系”华侨华人的人文纽带作用,建设服务两岸、辐射东南亚、连接“海丝”、面向全球的区域性金融中心,有效提升厦门金融业国际化水平、国际认同感和国际知名度。应进一步明确厦门金融业发展的重点方向,即全力打造金融对外开放先行区、产融结合发展示范区、金融科技发展高地、财富管理创新高地(“两区两高地”):

——金融对外开放先行区。贯彻中央关于两岸经贸交流及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厦门作为两岸交流支点和“一带一路”对外交往窗口作用,开展两岸金融业务合作及金融对外开放先行先试,率先打造金融对外开放的先行区。

——产融结合发展示范区。围绕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金融需求,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加强金融服务产品模式创新,畅通融资通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强化融资保障,打造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

——金融科技发展高地。依托厦门软件信息名城基础优势,构建金融科技行业发展优质环境,促进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引进培育有一批境内外知名金融科技领军企业和新锐企业,集聚金融科技人才,推动金融科技产业形成显著规模,完善行业标准与风控制度,建成基础配套完善、业务协同推进、产业布局成型、辐射能力显现的金融科技之城。

——财富管理创新高地。抢抓我国财富管理市场发展的重要机遇,发挥厦门自然环境、城市人文、营商环境等优势,加大对财富管理高净值人士和高端金融人才的吸引力度,探索股权投资、黄金投资、离岸投资等财富管理新路径,打造境内外财富管理创新高地。

四、主要任务

(一)增强区域金融机构实力,提升金融产业主体支撑

1.做大做强法人金融机构。完善法人金融机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本地法人金融机构通过增资扩股、整合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公开发行上市等方式增强资本实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经营机制,申请金融牌照开展综合化经营。优化激励约束机制,鼓励法人金融机构引进优秀业务团队,加强商业盈利模式创新和金融产品创新,打造金融品牌。政府等公共部门采购金融服务、财政资金存款等,优先考虑政府公共资源配给厦门本地法人金融机构。支持本地法人金融机构“走出去”发展,拓展东部沿海、台湾及“海丝”沿线等业务市场。

2.增设持牌法人金融机构。积极填补金融牌照空白,支持境内外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在厦门发起设立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各类持牌金融机构,抓紧填补民营银行、汽车金融、专业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等机构类型空白。抓住金融业务专营化和金融组织创新趋势,积极争取各金融机构总部在厦设立资产管理、风险管理、投资银行、直接投资等专业化子公司。鼓励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金融机构参与境内外重大金融项目的并购重组并争取总部迁至厦门。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证券业、保险业。

3.做强金融区域分支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发挥业务渠道等优势,积极争取总部资金业务资源,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支持银行机构强化融资服务、协助引荐优质企业落户;证券业机构加大本地企业上市辅导力度、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保险业机构提增保险收入、引进保险资金。加强政府与各金融机构总行(总部)业务联络,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高层定期互访等方式,争取总行(总部)加大对厦门本地资源、资金投入及业务政策倾斜,重点引进总行(总部)级职能中心、业务板块。支持在厦区域分支机构通过跨区域整合资源实现做大做强,实现业务升级和机构升格,增强金融业辐射能力。

4.发挥地方金融机构功能。稳健发展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典当等地方金融机构,支持其在合规前提下,以厦门为总部拓展区域及全国市场。发挥地方金融协会的作用,推动地方金融机构与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机构合作,提供“投保联动”“投贷联动”等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集团申设地方金融机构牌照,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拓宽地方金融机构融资渠道,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开展资产证券化、发行可转债、开展资产转让等业务。

(二)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1.加大银行融资支持力度。围绕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引导各银行业机构主动对接产业转型升级的资金需求,科学制定信贷计划,针对我市重点发展的计算机与通讯设备、平板显示、生物医药、软件信息等产业链(群)和高科技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发展所处的周期阶段,合理设置授信总量、设计授信结构,提供差异化信贷产品服务。完善银行机构对兼并重组的信贷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采取联合贷款、杠杆收购贷款等形式,支持龙头企业和优质上市公司开展兼并重组。鼓励银行发挥集团优势,通过资管、投行等渠道创新融资模式,服务于企业全生命期融资需求。探索开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2.稳步提升直接融资比重。支持已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发行债券等方式,从资本市场筹措资金。加强创新债券品种的宣传推介和辅导,提升债券发行主体信息披露意识和规范运作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并购重组债券、可转换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可续期债券等扩大融资规模。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提供担保增信支持。鼓励依托龙头企业较高的主体信用评级,发行供应链票据,助力产业链企业融资、协调发展。

3.大力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强政府、企业与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业务联动,积极对接注册制改革,共建资本市场服务基地,完善上市企业资源储备库建设,进一步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和扶持力度,支持更多企业通过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和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强主业竞争力。依托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打造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的综合运用平台,以小微企业股改规范、培育孵化为重点,创建高效、低成本的直接融资渠道。

4.强化保险保障功能。深化厦门全国保险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拓展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支持法人保险机构扎根厦门,稳步推进厦门以外分支机构布局和设立,鼓励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加强科技创新,推动厦台保险服务对接升级。深化保险市场化改革,鼓励通过多种方式购买保险服务,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支持养老保险、健康保险、食品安全、环境污染责任、医疗责任等险种创新。推动保险服务经济结构调整,深入开展企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科技保险、贷款保证保险、专利保险等业务。发挥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险等作用,支持企业“走出去”的力度。通过债权、股权、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引进各类保险资金支持厦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龙头产业发展。

专栏:构建金融发展与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机制

(三)做优特色金融业务,探索产融协调发展新路径

1.大力发展科创金融。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科创金融专营机构,探索建立对科创企业技术成果、市场前景的科学评估体系,做大科创企业信用贷款、知识产权抵押贷款、应收账款抵押贷款等业务规模。构建多类型金融主体参与的科创金融融资服务平台,导入风险补偿基金、政策性保险、政策性担保等政策资源,提供“孵化贷”“成长贷”“上市贷”等覆盖企业全成长周期的科技金融产品。推动工商、税务、社保等涉企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探索信用信息商业化运作。构建银行、保险、融资担保、融资租赁、股权股权投资等多方联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扩大科技企业股权融资,运用产业引导基金、风险补偿等工具引领种子投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各类基金加大对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投资,支持科创企业赴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2.鼓励发展普惠金融。进一步完善线上线下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机构扎根基层、服务社区、走进园区,为小微企业、“三农”、社区居民提供更针对性、精准化、便利化的金融服务。探索和规范发展各类新型金融服务机构,为创新创业群体、小微企业、农户等提供融资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为客户设计更加个性化、高效化的金融服务方案。依托全国信用大数据厦门创新中心、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健全普惠金融信用信息体系。加强政策引导和激励,按照保基本、可持续、分重点的原则,对普惠金融相关业务或机构给予支持。

3.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绿色项目库并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含绿色行业、项目、客户等多维度信息的的“绿色项目清单”,丰富绿色金融服务对象。推动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绿色环保产业信贷投入力度,发展排污权抵押贷款、合同能源管理融资等融资产品。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加快培育绿色评级、绿色技术服务以及环境风险评估等专业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探索发展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培育绿色金融和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完善定价机制和交易规则,开展碳金融融资产品创新。鼓励开展绿色保险,完善环境风险管理和补偿机制。注重绿色金融发展国际合作,鼓励金融机构申请采纳赤道原则,争取加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全球金融中心城市绿色金融联盟”,联合绿色和平等国际组织以及中国绿金委召开绿色投资论坛等高端会议,提升国际影响力。


专栏:构建绿色金融服务体系

绿色金融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到2025年,厦门争取建立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投资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多个业务领域,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的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制度安排较为齐备的厦门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同时更加有效抑制污染性投资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经济增长潜力,助力打造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

4.创新发展航空航运金融。以发展“丝路海运”为契机,引进境内外保险、融资租赁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厦门航运金融服务平台,丰富船舶租赁、船舶融资和保险、资产转让、资金结算、航运金融工具衍生品等金融服务功能。依托厦门港口、造船、航空等产业优势,鼓励发展飞机船舶融资租赁业务,扩大异地航司飞机租赁业务规模,支持融资租赁资产通过地方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转让,支持保险机构为融资租赁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进老旧飞机资产评估机构、飞机报废和拆解机构、航材供应链服务机构、船舶评估机构、船舶经纪人、海事仲裁和法律服务援助等航运金融配套服务机构。


专栏:厦门航空航运金融发展定位

目前国际航运产业链和价值链主要可分为航运主业、航运辅助业及航运衍生服务业等,其中航运主业包括码头、仓储、货运、保管等港口服务,位于产业链的下游和价值链的低端部分;航运辅助业包括货物运输、船舶租赁、拖船作业、船舶融资等航运服务,位于产业链的中游和价值链的中端部分;航运衍生服务业包括航运金融、保险、融资和海事专业服务,位于产业链的上游和价值链的最高端部分。

1 航运业价值链

2 国际知名航运中心业务对比

厦门发展航空航运金融的业务定位于依托国际空港、海港基础优势,在加强船舶制造、飞机维修等企业和货物运输、仓储等港口企业的金融保障服务基础上,逐步扩大飞机、船舶租赁业务份额,为未来开展更高层级的航运金融业务争取空间。到2025年,争取建成飞机租赁业务规模国内领先,航运保险、船舶融资、船舶资产交易等特色业务起步的航运金融先行区。

5.探索发展文化影视金融。鼓励社会资本在厦设立与我市文化影视产业配套的各类投资基金和金融服务机构,发挥资本招商作用,协助重大文化影视项目招商落地。支持影视融资模式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影视企业股权质押融资、影视版权抵押贷款融资、影视版权信托融资、夹层融资、影视资产证券化等业务,探索发展影视项目股权众筹、文化艺术品抵质押融资。支持保险机构研发推出影视产业相关保险产品。培育厦门地区影视企业上市后备企业,推动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专栏:文化影视项目融资主要模式

贷款融资:以文化影视项目部分发行渠道预售版权合同、完片或存量影视作品、企业品牌等进行抵质押担保借款。

夹层融资:附带对文化影视项目股份优先认购权的无担保借款。

资产证券化:以文化影视项目作品票房(销售)收入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证券化产品融资。

股权融资:向特定投资机构出让文化影视项目部分股份进行融资。

股权众筹:向公众或合格投资者转让文化影视作品部分股份进行融资。

上市融资:中大型文化影视企业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四)履行促进两岸融合使命,对台金融合作先行先试

1.对台业务合作先行先试。以深化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为契机,争取中央对厦门率先开展对台金融合作的政策倾斜和部分金融审批事权下放,创新涉台金融事务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实施台籍金融从业人员赴厦就业便利化、台资机构准入享受同等待遇或试行负面清单管理、开展人民币与新台币等小币种货币自由兑换等促进两岸金融业融合发展的重大事项。

2.促进两岸金融市场融通。做大跨境人民币贷款、跨境双向发债、跨境双向资金池等业务规模,扩大厦门人民币结算代理清算覆盖面,以此为基础争取更高层次的综合业务合作,推动开展台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金托管、人民币债券发行、金融资产跨境转让等业务。推动知名台资企业联合在厦组建股权投资基金,与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台资板”开展联动,推动台湾中小企业在“台资板”挂牌展示,研究台籍合格投资者准入交易等制度创新。推动两岸保险业在资金运用、离岸保险、防灾理赔、产品研发、从业人员资格互认等领域资源共享和业务合作。

3.加强两岸金融产品创新。推进厦台港澳金融机构双向互设,推动设立服务台胞台企特色银行、全牌照证券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专业保险公司、征信评级机构等具有两岸元素的金融机构主体,探索支持厦门地方法人银行到台港澳地区、大陆台商密集区域开设网点、延伸服务,研发推出契合两岸企业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为台资企业在大陆发展提供金融支持,积极促进两岸经济和金融合作发展。积极出台有利于台胞在大陆就学就业生活的金融政策,进一步便利台胞在大陆学习和工作。鼓励两岸金融科技行业在技术标准对接、产业研发、成果运用等方面开展合作。积极推动两岸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建立征信产品互认机制。稳妥推进两岸民间金融交流与合作。

(五)注重技术驱动升级,加快金融科技产业布局

1.加强金融科技企业培育。规划建设金融科技产业集聚区。着力引进银行、证券、保险等持牌金融机构和互联网新经济企业在厦门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研发中心、事业部、金融科技实验室和研发机构,引进金融科技研发团队,增强金融科技创新能力。设立金融科技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加大政策奖补力度,培育一批金融科技领域新锐企业,抢占金融科技发展先机。设立金融科技产业基金,发挥资本要素驱动作用,加速金融科技企业成长壮大。

2.完善基础支撑体系。支持以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网、云计算平台等代表的基础设施建设。组建金融科技研究机构,鼓励名企、名校、强院合作,强化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底层关键技术、前沿技术领域的理论研究和技术攻关。研究构建金融科技统计和风险监测体系,加快地方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系统、金融风险预警平台建设,探索“监管沙盒”等创新监管工具。推动信用大数据体系建设。构建金融科技企业认证评级体系,推进金融科技标准化、专业化进程。

3.推动成果转化应用。推动金融机构利用金融科技重塑业务模式,积极实现流程再造、服务模式优化,提升金融服务效率、风险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集中力量支持大数据、人工智能、分布式技术(云计算、区块链)、信息安全技术(加密技术、生物识别、量子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构建名企、名校、强院合作共建“产学研用”结合新机制和新生态。扩大金融科技在医疗卫生、公共交通等社会民生和城市治理领域的应用,推行“无感支付”等服务,不断拓展金融科技应用场景和应用范围。积极争取参与国家数字货币研发与投放试点工作。

专栏:金融科技产业集聚区建设重点

规划建设金融科技产业集聚区,成立专业化园区运营主体,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统筹推进项目引进培育工作。到2025年,在集聚区内基本建成以下平台:

金融科技研究平台:引进国内权威研究机构、行业组织和高校等多方力量共同发起成立金融科技研究机构,举办金融科技大型论坛活动及各类大中小型(开放式、闭门的)学术研讨会议,承担金融科技产业规划研究、集聚区入驻企业认定、金融人才培训等外包服务。组织开展境内外金融科技交流活动,提升厦门金融科技行业影响力。

金融科技孵化加速平台:设立金融科技项目孵化空间,科学制定入驻标准,重点初创型金融科技企业和新锐企业项目入驻。设立金融产业投资基金,专项投资优质金融科技项目,丰富企业股权融资、并购以及与资本市场对接渠道。

金融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搭建线上、线下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企业对接平台,鼓励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持牌金融机构、知名互联网新经济企业集聚区设立研发中心、实验室,与入驻的金融科技企业合作,发展智慧移动支付、证券智能投顾、保险科技、金融客户画像及大数据风控等业务,实现流程再造、产品服务创新和内部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优化升级。

金融科技云服务平台:引进龙头科技企业建设规模化、开放型金融云服务平台,为集聚区内金融科技企业、金融机构、政府部门提供金融科技业务和金融监管提供数据存储、弹性计算、业务应用等高效便捷的基础设施服务。

金融科技监管沙盒:以集聚区作为试点区域,制定透明化、标准化、科技化的监管流程,探索实施“监管沙盒”制度,激发金融科技创新活力。

(六)强化资金集聚功能,培育多元化财富管理业态

    1.鼓励各类基金集聚。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加强与国内顶级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合作,完善政府引导基金体系,优化税收奖励等支持政策,选址打造具有厦门地区特色的基金空间、小镇,引进各类天使基金、创投基金、并购基金、母基金等在厦集聚。稳健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支持圆信永丰基金管理公司等利用两岸合资股东优势,争取业务资质为华侨提供跨境理财服务,支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厦合规发展多元化。引导和鼓励各类产业专项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房地产投资基金、黄金投资基金、文化艺术品投资基金、绿色投资基金等另类投资基金发展。积争取境内外机构在厦门发起设立人民币国际投资基金,为企业参与两岸及“一带一路”沿线项目提供股权、债权资金支持。积极推动本市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与亚投行、中非基金、中拉基金等机构合作,通过银团贷款、资产证券化、共设基金等等方式支持“一带一路”建设项目。

2.鼓励专业机构集聚。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厦门设立家族办公室、私人银行业务部或专营机构,券商、信托、公募基金等财富管理机构、办事处。支持合规的新型财富管理机构在厦开展业务。在厦筹备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财富管理及金融相关重大展会活动,邀请境内外知名财富管理机构、高净值人士及业界专家高管参会参展,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

3.打通跨境财富管理通道。用好用足自贸试验区政策,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跨境理财融资、跨境再保险、保税展示交易等创新业务,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范围。支持金融机构探索开展证券、保险、期货跨境业务,开展跨境理财通先行先试。研究借鉴内地与香港的基金互认做法,探索厦门与台湾地区以及东南亚国家等海丝沿线国家基金互认模式,开展金融产品跨境代售。借鉴“沪港通”“深港通”等管道化封闭模式,探索厦门与台湾及“海丝”沿线国家投资理财产品的互联互通。

4.发挥黄金财富管理功能。依托福建省黄金产区优势及闽南地区用金的浓厚传统,加快厦门海峡黄金珠宝产业园开发及面向“一带一路”的黄金金融产业链。深化与上海黄金交易所合作,加快打造区域性黄金交易市场,拓展台湾及“海丝”沿线国家的投资者代理交易、黄金投资等业务,争取在厦设立黄金国际交割仓、互联网黄金公司,打造与“海丝”沿线黄金市场合作的窗口。探索建立非标准金现货交易平台,开展旧金回收、矿金交易、鉴定认证、双向报价、做市交易、信息发布、资金清算等系列服务等业务,打通财富与黄金投资增值的流通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黄金期货、黄金期权、黄金 ETF 基金和黄金结构性理财产品等资产管理业务。


专栏:厦门海峡黄金珠宝产业园全产业链建设重点

厦门海峡黄金珠宝产业园选址厦门自贸试验区海沧片区,首期园区利用原出口加工区10万平方米厂房改造使用,具体承载厦门市政府与上海黄金交易所战略合作协议确定的合作项目,打造黄金全产业链。到2025年,基本建成以下主要业务板块:

黄金交易代理:支持厦门黄金投资公司做机构投资者黄金交易经纪业务,逐步拓展境内合格个人投资者及台湾、“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合格投资者“国际板”交易经纪业务。在条件成熟时,争取上海黄金交易所授权率先开展非标黄金交易试点。开展黄金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投资专业辅导和投资者风险教育。

黄金商贸零售:引进黄金批发销售领域的龙头企业,在黄金珠宝产业园及客流、商流集聚的地段选址设立集黄金批发、零售、鉴定、回收、拍卖等功能为一体的特色金店和金街。扶持龙头企业完善黄金珠宝电商销售平台,加快业务模式创新,探索“共享黄金”等新型黄金首饰租赁业务,做大市场份额。

黄金精炼加工:引进龙头企业设立黄金精炼工厂,申请上海黄金交易所资格认证,保障黄金交易、黄金珠宝首饰生产的用金需求和支持民间储金标准化回收。鼓励黄金珠宝加工企业研发设计较高附加值的黄金制品。依托厦门口岸交通物流基础优势,开展黄金进出口业务。

黄金资产管理:开展黄金期货、黄金期权、黄金 ETF 基金和黄金结构性理财产品等资产管理业务。争取设立互联网黄金公司,联通各银行机构“纸黄金”投资市场。鼓励发展黄金典当,拓展民间储金回收抵质押融资功能,打通民间储金进入黄金市场的渠道。

黄金金融配套:推动金融机构推出针对黄金企业的信贷、黄金租赁等业务服务,降低黄金企业融资成本引进符合条件的发起方在厦设立黄金产业投资基金,为园区产业园开发、企业融资、矿产收购以及技术创新提供资金保障。支持符合条件的黄金企业在厦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为消费者采购黄金制品提供小额信贷服务。

黄金旅游文创:引进和培育黄金珠宝设计研发团队、工作室及创意设计企业,鼓励在厦门举办各类产品发布会、交易会、拍卖会、设计师论坛、设计比赛等活动。结合厦门交通、景区及黄金珠宝产业园布局,设计黄金特色旅游线路,选址设立黄金博物馆,举办黄金相关特色表演,提供各类黄金个性化定制及消费体验,培育黄金文化。争取上海黄金交易所在厦定期举办面向“一带一路”国际黄金合作论坛和展会,提升厦门黄金产业的知名度和区域影响力。


(七)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

1.落实放宽金融业外资准入政策。按照国家金融开放时间表和路线图,放宽金融外资准入限制,重点引进未在我市设立机构的世界500强金融机构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金融机构。支持已在厦设立的合资银行金融机构提高外资股权比例,鼓励在厦信托、金融租赁、消费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领域引入外资,支持外资在厦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第三方支付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等机构。支持外资机构在厦发起设立各类私募投资基金,利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政策投资本地企业项目,条件成熟时争取开展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QDIE)试点,形成外商股权投资基金集聚地。


专栏:QFLPQDIE试点

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QFLP):指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在通过监管部门审批和其外汇资金的监管程序后,将境外资金兑换为人民币资金,在境内进行股权投资。

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ualified Domestic Investment EnterpriseQDIE指符合条件的境内投资者通过监管部门审批后,面向境内投资者募集资金,对境外投资标的进行投资。

2.推动区域金融市场更高层次开放。支持在厦外资金融机构率先实施国家金融对外开放业务,推动市场要素双向流动,形成示范效应。支持在厦外资银行分行争取管理行授权,开业即一并申请人民币业务,开展衍生产品交易、代理债券发行兑付及承销等业务;支持外资机构、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在厦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相关交易业务。综合运用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等政策业务工具,研究降低业务准入门槛,积极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厦打造跨国公司总部经济和资金结算集聚地。完善离岸账户体系及管理机制,从扩大境外机构境内账户(NRA)功能、做大离岸贸易外汇收支业务起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离岸投资贸易发展的宽松可控的存贷款制度、外债管理制度和外汇资金结算便利制度,逐步向更高水平的离岸银行、证券、保险业务创新拓展,构建“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中心,探索自由港金融创新。

3.打造“海丝”金融服务基地。争取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总部支持,授权在厦分支机构作为“一带一路”业务管理总部,打造对外拓展业务的窗口。加强厦门市与国家金融行业协会组织、国际或区域性金融合作组织、国际金融市场组织的业务联系,提升国际影响力。做强做大人民币结算代理清算规模,进一步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合作国家和地区范围,充分发挥厦门在参与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的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源,助力企业“走出去”。根据厦门与台湾及东南亚的特殊地理位置关系和区位优势,引进相关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厦门拓展面向“一带一路”沿线的现代化、国际化支付结算业务。积极推动开展黄金国际板业务创新,打造面向“一带一路”的区域黄金业务中心。加强厦门市与各期货商品交易所合作,推动在厦设立具有国际保税功能的期货交割库。推动加快组建专业保险公司,探索参与“一带一路”国际保险再保险共同体和投资共同体建设。

(八)加快金融集聚区建设,打造城市“金融会客厅”

1.建设国际一流软硬件设施。 借鉴伦敦金丝雀码头、上海陆家嘴、北京金融街等先进金融集聚区开发建设经验,合理规划“两岸金融中心”片区,实现有序供给,为片区提升发展预留空间。按照产城融合的发展理念,加快建设高端智慧商业楼宇、城市绿化以及国际一流的交通、医疗、教育、居住等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空间承载能力。 在核心片区规划建设国际高端文化艺术、酒店休闲项目,吸引高端商务、游客群体入驻,塑造城市金融文化品牌形象,将片区打造成为城市的“金融会客厅”。

专栏:“两岸金融中心”片区建设布局

“两岸金融中心”片区位于厦门本岛东部,横跨思明、湖里2个行政区。到2025年,片区开发建设将基本完成,呈现较为完备的空间布局:

1.五通金融核心区,规划用地3.11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启动区规划用地0.825平方公里。重点引进大型金融机构、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落户建设总部大楼,建成“厦门之眼”等文化艺术地标建筑,配套国际高端酒店项目,贯穿城市轨道交通及机场快速路,成为城市的“金融会客厅”。

2.前埔会展片区规划用地2.68平方公里,建成金融监管、金融培训功能区,布局高端商业楼宇和大型会展中心、会议酒店,吸引金融行业组织、人才智库及研究培训机构等入驻。

2.加大优质运营服务供给。完善产业导入、资源整合、公共服务、金融创新引导平台等功能。优化绩效考核管理,建立片区市、区两级政府的财税分配机制,实现片区可持续开发,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引进知名金融地产运营机构,为集聚区提供运营管理、企业商务服务、高端物业管理、产业数据统计及科技创新创业孵化等综合运营管理服务。推动建立片区智慧运营管理信息平台,对区内办公资源现状分布、经营主体和入驻企业产业结构、经营业态、平方税收以及企业进出变动情况等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九)加强金融风险防控,营造金融稳定发展环境

1.加强地方金融法治建设。用好特区立法权,加快制订出台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填补部分地方金融监管法律空白,理顺地方金融事权,解决地方金融监管授权缺位、手段缺失、有效性不足等问题。强化中央与地方监管部门联动,构建金融联合执法体系。加强金融司法体系建设,完善府院常态化沟通机制,确保金融案件信息及时共享,设立互联网金融法庭,构建适应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金融司法体制机制,提升金融审判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2.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加强企业信贷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及各类交易场所风险、房地产金融风险、影子银行风险、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等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控,防范在处置风险过程中产生的次生风险。严格金融风险源头管理,严把准入关口,坚持金融机构及业务持牌经营,落实风险防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无牌照、超范围经营、恶意逃废债务、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期货、非法网络炒汇、地下钱庄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金融稳定。强化公众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增强群众识别和防范能力。

3.丰富金融监管技术手段。完善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功能,实现苗头性、趋势性风险及时预警,助力对金融风险事件打早打小。制定完善突发性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恢复与处置计划制定,明确对问题机构接管、管理、撤销、破产处置程序和机制,推动实现问题机构有序退出。建立地方金融非现场监管系统,尝试利用金融科技赋能金融监管,优化提升监管能力。构建包括法律约束、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机构内控、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金融监管体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好行业协会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探索建立特定非金融机构、金融新业态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金融工作组织领导。加强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总体指导和统筹推进,及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目标、行动落实到位。发挥各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行业的管理服务作用,强化沟通协调,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构建“政银企”合作常态机制、重大项目绿色通道机制,提升政府服务效率,持续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市、区两级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和编制配备,提升服务和监管能力。成立厦门市金融咨询顾问委员会,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专业参考。

(二)强化政策配套支持。以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完善金融产业扶持政策,优化政策扶持方式,实现精准施策。安排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为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引进、重大金融会议论坛举办、金融创新发展、重大金融研究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向市场提供信用增信、成本补贴、风险补偿、应急周转等金融政策工具,实现资金在金融与实体经济间的良性循环。

(三)优化金融人才保障。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加大引进高层次金融人才工作力度,在住房落户、税收优惠、医疗保障、子女入学、出入境管理等方面给予扶持。依托本外地知名高校师资力量,引进台湾金融人才研训经验做法,推进金融特色学科建设、专业资格认证和专业人才联合培养。鼓励金融机构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实习实践基地,创新金融人才培养模式。支持本土金融人才加强学习深造,选派金融业务骨干赴境内外金融中心城市交流培训。加强与国际华人华侨金融人才联络,引进闽籍金融人才回乡创业就业提供优质条件。

(四)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坚持办好海峡金融论坛等特色金融展会,大力提升厦门金融业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培育具有厦门地区特色的金融文化。构建金融宣传推广体系和长效机制,加强现代金融文化宣传力度,培养公众现代金融意识和风险管理理念。促进厦门与境内外金融中心城市、台湾、“一带一路”国家的金融交往,定期进行交流互访,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跨国金融企业集团沟通联络,打造我国金融对外合作交流的重要窗口。

(五)建立完善规划评估机制。建立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检查和评估制度,根据国家宏观经济金融形势,适时调整相关政策方向力度,确保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对规划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信息披露,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切实推进规划实施。


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