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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的通知
威政发〔2015〕7号

税谱®提示:根据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2019-12-19规定,决定保留,有效期至2024年11月30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威海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9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威海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