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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重大项目提级会商办法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重大项目提级会商办法的通知
日政办字〔2020〕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日照市重大项目提级会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日照市重大项目提级会商办法



为提高项目谋划深度、招引质量和落地成功率,现就开展重大项目提级会商(简称“提级会商”),加强可行性、可落地论证,制定办法如下。

第一条 提级会商是指对区县(园区)谋划、招引的投资额较大、资源要素需求较多、政策和规划存在约束等的重大项目,在处于意向性投资阶段、未进入立项程序前,提请市级进行原则性审查会商。

第二条 提级会商由市重大项目落地调度会商中心(设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行政审批服务、应急管理、招商投资促进中心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参加,必要时邀请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和业内专家参与。

第三条 提级会商主要围绕政策、规划、要素三个方面开展联合审查:

(一)政策审查。重点审查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环保等政策规定,是否符合区县(园区)产业定位。

(二)规划审查。重点审查是否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土地利用等总体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

(三)要素审查。重点审查是否有保障项目落地的土地、能源消费、煤炭消费、污染物排放总量等资源要素空间。

第四条 需要提级会商的项目,由区县(园区)负责每月汇总上报,也可由项目单位通过日照新动能重大项目可视化督导服务平台“惠企端”随时直报。对特别重大的项目,由市重大项目落地调度会商中心安排专人上门服务。上报的项目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

(三)项目拟建规模、内容;

(四)项目投资匡算、资金来源;

(五)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划;

(六)项目选址,土地、能源消费、煤炭消费、污染物排放总量等要素需求,以及对环境、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可能带来的影响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条 市重大项目落地调度会商中心收到会商项目材料后,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完整性、规范性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会商。

第六条 会商时,区县(园区)或项目单位报告项目基本情况,会商部门单位根据职能进行分类审查。会商结束后,由市重大项目落地调度会商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会商意见:

(一)对完全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由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牵头,开辟“绿色通道”,抓紧推进立项等手续办理,确保项目能够早开工早建设。

(二)对可行但条件暂不完全具备的项目,实行市县联动、专人服务,积极帮助协调争取政策支持,落实规划条件、资源要素等保障。

(三)对否决的项目,及时告知项目单位并协助做好项目调整、投资建议等工作。

第七条 项目通过提级会商,但一年内未办理立项手续或未开展实质性工作的,需重新按程序提级会商。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来源:日照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