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的实施意见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的实施意见

淮府〔2017〕56号

税谱®提示:根据《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淮府〔2026〕13号规定,继续保留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城乡公共交通发展,提升公交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城乡群众的出行需求,根据《 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 ( 国发〔2012〕6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发展纲要〉的通知》(交运发〔2016〕1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农村客运班线(以下简称“农客班线”)公交化改造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改造原则

(一)政府主导、保障公益。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统筹农客班线公交化改造,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二)统筹规划、分步推进。根据发展条件和交通需求等特点,坚持成熟一条改造一条,逐步推进农客班线公交化改造。

(三)绿色发展、规模经营。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大力发展低碳、高效、大容量的公共交通系统,整合优化公共交通资源配置,推进公交企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二、目标任务

将具备条件的农客班线逐步改造为公交化运营,建立功能清晰、布局合理的新型城乡公交网络。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8月底前)

成立市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动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6月底前)

1.2017年8月底前,率先改造条件成熟的泉山至孙庙、大通至马厂村、大通至孔店王祠村、山余村至乳山村四条农客班线。

2.对未设定经营期限的农客班线,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重新核定经营期限。待条件成熟后,实施公交化改造。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淮河以南四区的农客班线公交化改造工作,收购和补助的资金由市运管处从农村客运、出租车行业成品油涨价补助退坡资金先行支付,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开通公交线路。寿县、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负责本辖区的农客班线公交化改造工作,所需资金自行解决。

(三)统筹优化阶段(2022年7月以后)

总结农客班线公交化改造实施过程中的经验,统筹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优化公交线路布局,适时开通镇村公交。

四、工作措施

(一)依法改造

坚持政府主导,依法终止经营期限届满且具备通达公共客运条件的农客班线,实施公交化改造。对经营期限届满但暂不具备通达公共客运条件的,仍按农客班线管理。

(二)车辆处置

对经营期限届满尚未报废的车辆进行收购,收购价格为车辆剩余价值。车辆剩余价值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公开方式委托具备资质的社会第三方进行评估。确有必要的,可由价格主管部门对经营期限届满尚未报废车辆收购价格依法进行价格认定。车辆使用年限按15年计算,折合成180个月。

对列入黄标车淘汰对象的车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的通知》(淮府办秘〔2015〕163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黄标车淘汰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5〕23号)要求,按规定享受黄标车补贴政策。

(三)人员补助

1.收购车辆后,按1台车1人给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助,具体补助费用由人社部门按4年(收购前48个月)进行测算。

2.车主如需办理养老、医疗保险,由其按现行灵活就业参保缴费政策自行到所在县区人社部门办理,不得追溯补缴。

(四)优化线路布局

按照城乡发展和群众出行新需求,对现有的公交线路和客运线路进行调整优化,避免过多重叠线路,合理确定单线里程长度,形成以市区为核心、县区为功能区,乡镇基本覆盖的公交线路格局。

(五)分类实施

对具备通达公交客运条件但经营期限尚未届满的农客班线,因客观原因确需实施公交化改造的,还可以获得剩余经营期纯收益,剩余经营期纯收益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公开方式委托具备资质的社会第三方进行评估。对农客班线起讫站涉及跨我市境内两个县(区)需实施公交化改造的,由线路两端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协商解决。对我市境内县际客运班线实施公交化改造参照本意见执行。

五、职责分工

县区政府:负责按照“属地包保”原则落实信访维稳属地包保责任。寿县政府、凤台县政府、潘集区政府、毛集实验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农客班线公交化改造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建立长效的补偿机制,按照《淮南市城市公交企业成本规制办法》安排财政补贴。

信访部门: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信访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对阻碍公交线路开通或蓄意制造事端的,依法处置。

人社部门:负责测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助费用。根据现行灵活就业参保缴费政策,按1辆车1人统筹办理养老、医疗保险。

物价部门:负责会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企业运营成本、社会承受能力、财政投入情况和交通供求状况等因素核定城乡客运线路公交客运票价。

审计部门:负责对农客班线公交化改造过程中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农客班线公交化改造工作,落实规划编制、场站建设方案,做好应急运力保障、运营行业管理以及相关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做好各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统筹、协调、督办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集中力量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对农客班线公交化改造工作的宣传报道,做好政策解释和疏导工作,争取广大市民的支持和经营者的理解,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确保有序推进。扎实做好农客班线公交化改造风险评估,落实应急运力,及时处置和化解不稳定因素。加强公交服务质量监管,强化路面执法巡查,维护公交线路正常运营秩序,保障群众出行。







淮南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7日


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17-08-07 有效范围: 安徽 淮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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