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过期或下架内容请联系客服(电话或微信):18300267060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当前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废止《关于印发<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科教〔2010〕883号)和《关于认定天津市首批绿色评价标识技术依托单位的通知》(建科教〔2012〕40号)两个文件。

特此通知。

2021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 日期:2021-05-31 有效范围: 天津
关系图谱(0)
单击节点 显示明细及下级图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