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委市金融局关于废止我市开展境外投资基金试点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委市金融局关于废止我市开展境外投资基金试点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
津发改财金〔2017〕29号
税谱®提示:根据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津发改法规〔2018〕69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境外投资基金管理,按照《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第7次主任会议纪要》要求,决定废止我市开展境外投资基金试点工作的有关文件(详见附件)。



附件:需要废止开展境外投资基金试点工作的有关文件



市发展改革委  市市场监管委

市商务委  市金融局

2017年6月12日

 


附件


需要废止开展境外投资基金试点工作的有关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单位

文号

1

关于印发《关于本市开展境外投资基金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市发改委、金融办、市场监管委、商务委

津发改财金〔2014748

2

关于印发《关于本市开展境外投资基金试点工作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市发改委、金融办、市场监管委、商务委

津发改财金〔2014749

3

关于印发《关于本市开展境外投资基金试点工作的操作指引》的通知

市发改委、金融办、市场监管委、商务委

津发改财金〔2014750




来源: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日期:2017-06-12 有效范围: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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