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水利厅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的通知
鲁建建管字〔2025〕1号
税谱®提示:根据《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结果的通知》(鲁建法函〔2025〕2号》规定,现行有效。长期有效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金融监管分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含分行营业管理部):
现将《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水利厅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2025年4月8日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日期:2025-04-08
有效范围: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