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建〔2018〕11号

税谱®提示:根据《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建〔2022〕13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建〔2024〕1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建委(建设局)、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浙江省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浙江省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28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日期:2018-05-28 有效范围: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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