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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街道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的批复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街道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的批复

济政字〔2023〕26号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调整起步区大桥街道办事处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的请示》(济起管呈〔2023〕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同意调整大桥街道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为三级土地。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23-05-12 有效范围: 山东 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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