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九条措施的通知》(巴府办发〔2016〕21号)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九条措施的通知》(巴府办发〔2016〕21号)的通知
巴府办函〔2019〕3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九条措施的通知》(巴府办发〔2016〕21号)已不符合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

来源:巴中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19-11-29 有效范围: 四川 巴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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