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失效】
京发改[2017]1102号
税谱®提示:根据《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通知》(京发改〔2023〕1906号》规定,全文失效。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批复》(京政字〔2017〕11号)文件精神,现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24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