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还在人工检索法规吗?体验一下税谱AI
快速定位属地法规库;识别过期、废止、疑义条款;排除网络干扰 全部数据由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团队人工核对 365天不间断更新,零幻觉
还在人工检索法规吗?体验一下税谱AI
快速定位属地法规库;识别过期、废止、疑义条款;排除网络干扰 全部数据由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团队人工核对 365天不间断更新,零幻觉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52号文件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52号文件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
鲁政发〔2015〕27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 国发〔2015〕52号)精神,切实加强对残疾人的服务保障,现就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入手,统筹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公益慈善资源,积极发挥家庭、社会、政府作用,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不断提升对困难残疾人的服务保障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补贴对象为具有山东省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补贴对象为具有山东省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重度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

  (二)补贴标准。自2016年起,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以及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等因素,对补贴标准进行适时调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提高制度精准性,加大补贴力度。

  (三)保障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负担。省级财政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按省级确定的发放标准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补助20%、30%、40%,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中高青县、利津县、荣成市补助30%,其他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补助40%。在此基础上,省级财政对沂蒙革命老区、西部经济隆起带再增加补助5个百分点,增加补助部分不重复享受。

  (四)政策衔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对已享受“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补贴的残疾人,原则上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三、申请和发放程序

  (一)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申请。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可代为申请,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填写《山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残疾人证复印件;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需填写《山东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复印件。

  (二)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县级残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残疾等级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审定。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县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各地应当在补贴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公示补贴对象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公示内容要保护残疾人隐私,不得公开与补贴审核无关的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补贴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前。补贴发放采取社会化形式,由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民政部门和残联审定的发放名单和金额,按月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四)管理。对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疾人实行县、乡两级档案管理,做到一人一档。建立定期复核机制,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发放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复核一次,应补尽补、应退则退。定期复核由县级民政部门、残联共同完成,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要加快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信息化建设,加强对残疾人基本信息的实时监测、比对、归纳分析和动态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明确部门职责。民政部门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做好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有机衔接。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残联要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做好残疾人等级审核工作。

  (二)强化工作落实。已经实施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名称与本意见不一致的,应及时更名,统一制度名称;补贴对象、补贴方式、补贴目的与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相同、相似,并长期实施的社会救助政策、为民办实事项目、专项资助项目、残疾人民生保障工程等,应统一调整为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当地实际,适当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补助标准。要注重与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公益慈善有效衔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市场服务、鼓励慈善志愿服务等方式,健全补贴与服务相结合的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形成家庭善尽义务、社会积极扶助、政府兜底保障的责任共担格局。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重点督查落实情况。各级民政、财政部门和残联,要加强沟通协调,搞好配合,加强对补贴发放工作的检查指导。每年一季度各地要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上年度补贴资金发放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对弄虚作假,骗取、挪用、拖欠补助资金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及时组织学习培训,全面掌握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精神和内容,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考虑残疾人获取信息的特殊要求和实际困难,采用灵活多样形式进行宣传解读,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申领程序和要求,并协助残疾人便捷办理相关手续。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加强宣传,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残疾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山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

     2.山东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5日



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52号文件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
 时间: 2016- 03- 22  来源: 山东省民政厅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52号文件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决定2016年1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省民政厅对此进行了解读。

  一、省政府印发《实施意见》有何重要意义?

  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经济新常态下惠民生、保民生的重要举措,对加快推进我省残疾人小康进程、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重要意义,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残疾人福利制度的创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面向残疾人的专项福利政策,从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入手,统筹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公益慈善资源,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巩固提升家庭对残疾人的照顾功能,促进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是什么?

  补贴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补贴对象为具有山东省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补贴对象为具有山东省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重度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

  补贴标准。两项补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统筹确定,自2016年起,两项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以及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等因素,对两项补贴标准进行适时调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提高制度精准性,加大补贴力度。

  三、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如何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进行有效衔接?

  为确保有限资金用于最需要的残疾人,《实施意见》本着公平、统筹的原则,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现行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进行了衔接。一是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二是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对已享受“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补贴的残疾人,原则上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三是考虑到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已经建立,其中的残疾孤儿生活困难已基本解决,但护理照料困难尚没有制度保障,《实施意见》规定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四是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避免出现部分残疾人因补贴后家庭收入增长,而失去最低生活保障资格的现象,使困难残疾人能够得到双重生活支持。五是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四、《实施意见》规定了哪些方便残疾人申领补贴的方面?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自愿申请。为方便残疾人申领补贴,《实施意见》规定了三项措施。一是申请人既可以是残疾人本人,也可以是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和扶养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被委托人。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疾人均需向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有关材料: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填写《山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残疾人证(二代)复印件;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需填写《山东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二代)复印件。二是审核程序,《实施意见》要求委托“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审核残疾人两项补贴,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比对,让残疾人少跑路、简化申请手续。三是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补贴金,将补贴资金由金融机构直接存入残疾人银行账户,既方便残疾人领取,又避免直接发放现金容易出现的冒领、截留或者挪用现象。

  五、《实施意见》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有序实施?

  《实施意见》在制度设计上坚持公开公正、规范有序、集中高效的原则,提出了五项措施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有序实施。一是依托“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逐级审核补贴申请,确保补贴资格审核准确、规范、客观。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材料报县级残联审核残疾人证及残疾等级,审核合格的材料转送县级民政部门审定,由县级民政部门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审定。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审核和审定办理时限规定为20个工作日。二是省民政厅、省残联将统筹建立统一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网络信息平台,加强基本信息的实时监测、比对、归纳分析和动态管理,减少人工管理效率低、容易自由裁量等问题。三是建立残疾人档案管理制度,采取定期复核的办法,由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残联部门联合每年复核一次,复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变化情况、补贴发放情况等,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四是对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建立监督审计机制,对资金发放使用情况建立台账,定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和残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五是建立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民政部门将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做好补贴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有机衔接。财政部门将加强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残联组织将发挥“代表、服务与管理”职能作用,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做好残疾人等级审核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力量特别是助残慈善组织参与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落实工作,加强信息互联互通,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16/3/22/art_107870_62535.html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15-12-25 有效范围: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