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第七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2年6月8日)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榕建规〔2023〕4号》规定,现行有效。
建设系统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地铁项目土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地铁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引导企业比学赶超,全面提升地铁质量安全文明整体管理水平,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及《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办法》,我局制定了《福州市地铁工程施工(土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申报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的各单位请按照《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办法》执行。2019年9月29日
福州市地铁工程施工(土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地铁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范福州市地铁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以下简称“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及《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办法》,结合本市地铁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在建地铁工程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的申报、考核、推荐和考评等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福州市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建设局”)负责全市范围内市级地铁工地标准化优良项目的监督管理;福州市地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地铁监督站”)负责组织地铁工程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评审的申报受理、过程考核等具体工作。
第四条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考评方式实行创建申报与推荐考评相结合、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五条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分三阶段,主要包括创建申请、日常考核、推荐考评三部分;市建设局按年度对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的地铁项目组织评审,评审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市建设局发文公布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结果,并对参建的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相关个人予以表彰,记入信用档案。
第二章 创建条件
第七条创建地铁工程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的应包含下列条件之一:
(一)车站土建工程;
(二)区间土建工程。
第八条采取大标段报监(部分地铁项目采用的集团中标、实际为二级局施工的模式,区别于传统直接二级局中标、二级局施工的模式,该模式下责任主体为集团公司,但实际现场施工的为二级局)的项目,原则上以总承包单位为责任主体、以工区为单位进行市级标准化优良工地的申报工作。
第三章 创建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第九条纳入施工安全监管范围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地铁项目,施工单位应根据意愿自主确定是否创建标准化优良工地。
有创建意向的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后,主体施工前向市地铁监督站提出申请。
地铁监督站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在受理材料后[A1] 10个工作日提出出具审查意见并书面告知申报企业。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及时向市建设局备案,列入创建范围。
第十条申报创建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福州市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创建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
(二)创建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策划书一式一份(彩页打印);
(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协议一式一份(复印件)。
第四章 日常考核
第十一条列入创建范围的施工单位应在工地大门口醒目位置挂设“福州市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创建工程”牌匾(附件4),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列入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创建的工程将实行动态考核,具体工作由市地铁监督站实施。考核频率为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对于现场无实际形象进度的工地,可暂停考核,但整个评选周期内,考核总次数应不少于两次。考核采用评分制,评分标准见附件5,同时对照填写《福州市地铁项目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一票否决项目表》(附件2)。
第十三条每次考核均由考核人员进行现场当场打分签名并存入该项目的申报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档案。
第五章 推荐考评
第十四条创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参加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并实施摘牌处理:
(一)在考核过程中累计两次考核未达到80分的;
(二)发生一般及以上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使用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设施的;
(四)因建筑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责令全面停工改正或2次及以上责令局部停工改正的;
(五)开展双随机考评过程中,因所在项目记分造成总承包单位被省厅列入“全省质量安全文明违规记分值排名靠前施工和监理企业名单”的;
(六)在施工过程中,被住建、环保、(城管)等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的;
(七)在施工过工程中,收到建设单位书面告知差评的;
(八)对照《福州市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一票否决项目表》(附件2),在日常安全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否决项的;
(九)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有责投诉、治安案件或其他事件的;
第十五条工程主体结构单位工程全部验收完成,且未被摘牌的项目,地铁监督站将根据历次考核评分结果,择优推荐参与市级、省级标化优良工地。经推荐的市级标化优良工地的参评项目,施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福州市地铁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4);
(二)主体结构单位工程验收报告;
(三)项目施工许可证(注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并加盖公章);
(四)反映施工全过程地铁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水平的光盘一式两份。施工单位应将实施地铁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做法、经验和成果材料(图片应用专业相机拍摄),制作成PPT格式文件,刻录至光盘。(光盘表面须清晰标明项目名称、施工企业及联系人)。
PPT格式文件材料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项目施工各阶段现场总体形象和工程项目概况。
2、安全施工。
(1)基坑:基坑支护、基坑集(排)水、基坑临边防护;
(2)模板支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立杆基础、扫地杆、水平杆及剪刀撑设置情况、主次梁和板立杆顶部可调支托设置;
(3)塔吊:基础、附墙装置、安全装置、塔吊转料平台;
(4)龙门吊:轨道、安全装置、防撞设施、防护及警示;
(5)施工用电:三级配电情况、线路架设、用电防护;
(6)安全通道、楼层、楼梯间、电梯井口和预留洞口防护,钢筋加工棚等;
(7)消防安全: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的消防安全(消防制度、设施和器材);临时设施活动板房使用的彩钢夹芯板;
(8)盾构施工:管片堆放、管片吊装、盾构掘进、盾构姿态控制等;
(9)矿山法隧道施工:通风、排水、逃生通道、应急物资等;
(10)外架:落地架基础、架体立杆间距、扫地杆、悬挑架的悬挑梁设置及锚固、外架整体形象、架体与主体间的防护、脚手板、连墙件、密目网、剪刀撑设置;
(11)施工升降机:基础、附墙装置、安全装置、进料口防护、卸料平台防护、卸料平台脚手板及临边防护[Mr.庄2] 。[Mr.庄3]
3、文明施工
(1)雾炮车、洒水车、喷淋系统、空气监测仪、土方和建筑垃圾覆盖、绿化等;
(2)围档(墙)、大门、门卫室、洗车台、排水沟、集水井、创建工程牌匾、五牌一图、导向牌、重大危险源告示牌、安全标识牌、宣传栏;
(3)场地(总体)及道路硬化、环境卫生、材料堆放;
(4)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厕所、沐浴室、吸烟及饮水点等(受场地限制,临时设施中的宿舍、食堂、沐浴室未设置的可以不提供图片)。;
项目施工现场图片应如实反映现场施工场景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水平,不得引用、抄袭,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评资格并计入信用档案。
第十六条对承办过市级、省级规模安全文明施工观摩的地铁工程且未被摘牌的项目,考核平均得分加5分、8分,评选过程中优先予以推荐;对施工过程被通报或约谈的单位,考核得分扣2分/次。
第十七条 市地铁监督站负责收集地铁参评项目相关材料,根据过程考核情况及日常监管情况,于每年12月向市建设局推荐一次;市建设局通过质询、评议,提出审核意见。
第十八条对通过审核的项目,在市建设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项目由市建设局予以确认批准,发文表彰。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施工企业应实事求是申报,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对违反者予以取消项目申报资格、撤销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称号,并予以通报。
第二十条考核、评审人员应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申报“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的工程,适用《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办法》。
申报“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的工程,在执行同时适用《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办法》与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第二十二条未申请创建市级标化优良工地的地铁项目,原则上不推荐参加其他各类奖项的评选。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有效期:3年?)
附件:
1、《福州市地铁工程施工(土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创建申报表》
2、《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评选一票否决项》
3、《福州市地铁工程施工(土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申报表》
4、“福州市地铁工程施工(土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创建工程”牌匾样式
5、《福州市地铁工程施工(土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现场检查表》
附件1
福州市地铁工程施工(土建)安全生产标准化
优良项目创建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申报单位: (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 |
|
|||||
开工日期 |
|
合同工期 |
|
施工许可证 号码 |
|
|
工程规模 |
|
工程造价 |
|
结构类型 |
|
|
工程类别 |
□车站土建工程 □区间土建工程(□盾构区间 □矿山区间) (共 站 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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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施工单位 法人代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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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资格证书 号码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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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负责人 安全员 |
|
岗位证书 号码 |
|
联系电话 |
|
|
监理单位 |
|
资质等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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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 工程师 |
|
资格证书 号码 |
|
联系电话 |
|
|
监理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福州市地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三份:施工单位、市地铁监督站、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各一份。
附件2
福州市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
一票否决项目表(2019年版)
工程名称: |
形象进度 |
|
|
施工单位: |
项目经理 |
|
|
监理单位: |
项目总监 |
|
|
序号 |
直接否决项目 |
评价情况 |
|
1 |
总承包及所有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 不符合□ |
|
2 |
参照《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制作安装标准示范图集》、《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使用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主要包括洞口、临边防护、电梯井口防护门、卸料平台防护门、安全通道、钢筋加工场等防护棚 |
符合□ 不符合□ |
|
3 |
建筑工地办公区、作业区、生活区分开设置 |
符合□ 不符合□ |
|
4 |
工地办公和宿舍用房(采用活动板房)高度不应超过2层,且符合消防要求,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
符合□ 不符合□ |
|
5 |
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配置车辆冲洗设施,做到排水通畅、净车出场 |
符合□ 不符合□ |
|
6 |
施工现场按规定落实裸露土方和易扬尘材料的覆盖,建筑垃圾封闭运输,设置喷淋系统,配备风送式喷雾机、洒水车等防尘设备 |
符合□ 不符合□ |
|
7 |
对进场安全网、钢管及扣件进行检测且有合格检测报告,且符合闽建建【2015】23号文件要求 |
符合□ 不符合□ |
|
8 |
施工用电使用3C认证配电设施 |
符合□ 不符合□ |
|
9 |
外脚手架及其原材料、构配件应符合闽建建【2017】30号文件要求(按闽建建【2017】30号文件达到局部停工条件的认定不符合要求) |
符合□ 不符合□ |
|
10 |
模板支架及其原材料、构配件应符合闽建建【2017】30号文件要求(按闽建建【2017】30号文件达到局部停工条件的认定不符合要求) |
符合□ 不符合□ |
|
11 |
起重机械应符合闽建建【2017】30号文件要求(按闽建建【2017】30号文件达到局部停工条件的认定不符合要求) |
符合□ 不符合□ |
|
12 |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硬化处理、材料分类码放整齐、场区整洁卫生 |
符合□ 不符合□ |
|
13 |
落地脚手架和底层模板支架的基础按规范规定处理 |
符合□ 不符合□ |
|
14 |
施工现场按规定配套泥浆水处理设施;按规定安装环境侦测联动设备,对PM值进行远程采集预警。 |
符合□ 不符合□ |
|
15 |
项目未被环保、住建等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
符合□ 不符合□ |
|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职务: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职务:
考 核 组 组长 (签名): 职务: 考 核 组 成 员 (签名):
考 核 日 期: 年 月 日 |
|||
备注:1、参评项目出现以上一票否决项目之一的,将取消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参评资格;一票否决项目可根据每年地铁施工标准化建设重点目标任务适时调整发布。 2、考核组的检查考核结果,应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考核组2人以上签字确认;尤其对存在一票否决项目的内容必须进行现场取证、打印,并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考核组2人以上签字确认。 |
附件3
福州市地铁工程施工(土建)安全生产
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申报单位: (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 |
|
|
|||||
开工日期 |
|
合同工期 |
|
施工许可证 号码 |
|
|
|
工程规模 |
|
工程造价 |
|
结构类型 |
|
|
|
工程类别 |
□车站土建工程 □区间土建工程(□盾构区间 □矿山区间) (共 站 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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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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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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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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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资格证书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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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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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安全员 |
|
岗位证书 号码 |
|
联系电话 |
|
|
|
监理单位 |
|
资质等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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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 工程师 |
|
资格证书 号码 |
|
联系电话 |
|
|
|
监理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
福州市地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
创建优良项目所采取的措施及成果(可另附):
(公 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三份:施工单位、市地铁监督站、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各一份。
附件4
“福州市地铁工程施工(土建)安全生产
标准化优良项目创建工程”牌匾样式
60㎝ |
40㎝ |
![]() |
|
备注:1、本牌匾中的“福州市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及“福州市城乡建设局”为黑体字,“创建工程”为隶体字;
2、本牌匾规格、样式由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统一规定,由施工单位负责制作,材质不作具体要求,但应坚硬、牢固,不易受风雨浸蚀;
3、 本牌匾应悬挂于工地项目部大门一侧醒目位置,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5
福州市地铁工程施工(土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
项目现场检查表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检查日期: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标准分值 |
应计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
方案管理 |
1、未按各级主要部门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扣3分;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按照要求编制专项方案,扣10分; 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要求进行审批(含审批不完善),扣3分; 4、关键节点施工前未按有关规定开展验收工作或验收意见未明确就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扣3分; 5、未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防台防汛应急预案的,扣3分; 6、未对作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或安全技术交底,扣3分; 7、其他不满足规范要求的,扣3分 |
10分 |
|
|
||
2 |
临时用电及消防 |
1、现场临时用电设置不符合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扣3分; 2、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未进行日常巡查的,每处扣1分; 3、电箱漏保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每处扣1分; 4、未按规定配足消防器材,每处扣1分; 5、现场重点防火部位未设置防火警示标识,每处扣1分; 6、未落实消防安全检查,或未定期组织火灾疏散演练,扣5分; 7、其他不满足要求的,扣1-5分。 |
10 |
|
|
|||
3 |
机械设备 |
1、特种设备未办理安拆告知、使用登记的,每台扣5分; 2、作业区域无防护和无警示标志,每处扣1分 3、吊装作业不符合规范要求,扣3分 4、多台起重设备作业未设置防碰撞措施或防碰撞措施失效的,扣3分; 5、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选型、磨损、锈蚀等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6、未开展日常巡检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7、其他不满足要求的,扣1-5分 |
10 |
|
|
|||
4 |
现场安全管理 |
模板支架 |
1、构件规格、型号、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2、架体基础不符合规范要求,扣3~10分 3、支撑系统构造(扫地杆、步距、间距、剪刀撑、自由端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10分 4、支拆模板不符合设计、规范和方案要求,扣2~10分 5、未按规定设置爬梯、人行通道,扣5分 6、架子工等登高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每发现一个,扣2分; 7、其他不满足要求的,扣1-5分 |
10 |
|
|
||
5 |
基坑开挖支护 |
1、人员上下无专用通道或通道不满足要求,扣2-5分; 2、未按方案要求进行开挖,扣3-5分; 3、未按方案要求及时支护,存在欠撑等现象,每欠撑一根扣3分; 4、钢支撑与腰梁架设、防坠落措施等不满足设计或方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2分 5、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扣1-5分; |
10 |
|
|
|||
6 |
安全防护 |
1、“三宝四口”、临边防护等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 2、高处作业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 3、移动式操作平台防护不符合方案和规范要求,扣1~10分; 4、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扣1-5分。 |
5 |
|
|
|||
7 |
矿山法施工 |
1、开挖未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要求进行,扣3分; 2、初期支护或二衬施作不及时,扣3分; 3、初期支护钢格栅、钢筋网片、钢拱架、锚杆等规格、安装布设不符合设计要求,每发现一处扣2分; 4、开挖后超挖或欠挖处理不到位,扣3分; 5、二衬混凝土质量缺陷未按专项方案进行修补或修补不到位,每发现一处扣3分; 6、未按方案要去开展施工监测或监测频率不满足要求,扣3分; 7、洞内未设排水沟,扣3分; 8、其他不满足要求的,扣1-5分。 |
10 |
|
|
|||
8 |
盾构法施工 |
1、进场管片堆放、橡胶条处理等不满足要求,扣3分; 2、管片拼装质量(错台、漏水、缺棱掉角、裂缝封堵等)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没发现一处扣1分; 3、成型隧道缺陷(管片破损、渗漏等)等处理不符合方案要求或处理情况未留下痕迹,每发现一处扣2分; 4、未按方案要去开展施工监测或监测频率不满足要求,扣3分; 5、隧道内运输不满足规范要求(未采取防溜车措施、车辆连接不可靠、车辆无限速标志等),扣3分; 6、其他不满足要求的,扣1-5分。 |
10 |
|
|
|||
9 |
文明绿色施工 |
1、工地周围未采取封闭围挡、围挡高度不满足要求或围挡不坚固、稳 定、整洁、美观,每一项扣3分; 2、现场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未硬化处理,排水不顺畅的,扣3分; 3、现场车辆出入口未按要求采取净车出场措施,扣3分; 4、现场的裸露土方或易扬尘材料未进行了有效覆盖,扣3分; 6、未对施工场地采取有效的保洁措施,大门口外50米 范围内道路不清洁的,扣3分; 7、各类材料、构件、料具码放不整齐,标识不清晰,每发现一处扣1分;, 8、易燃易爆品未分类存放,未采取防火防爆措施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9、对结构、设备、设施成品未采取了有效的保护措施,扣3分; 10、爆破、粉尘作业未采取有效降尘措施,每发现一处扣3分;; 11、办公楼、宿舍、食堂等临建芯材不符合防火等级要求,扣3分 12、施工现场未设有明显的消防疏散指示和标识,每处扣1分; 13、未按主管部门要求配齐防尘降噪设备并采取防尘降噪措施的其他行为,每发现一处扣3分。 14、其他不满足要求的,扣1-5分。 |
25分 |
|
|
|||
总得分=(实得分数/应计分数)*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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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创新技术 |
其他采用“四新”手段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措施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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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终得分=(实得分数/应计分数)*100+累计加分项 |
|
检查人员:
项目经理: 总监: 其他在场人: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办法》第九条规定时间为“十个工作日”,具体时限由贵局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1、《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内容。
2、市级优良项目会被推荐为省级优良项目,应当依照省级考核办法进行展示。
根据贵局反馈,地铁项目无该两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