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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推行烟花爆竹销售实名登记制度的通告

威海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推行烟花爆竹销售实名登记制度的通告
威公通告〔2022〕1号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治安管控,有效预防涉爆违法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威海市公安局现决定在全市推行烟花爆竹销售实名登记制度。购买烟花爆竹时,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将购买人的身份信息和购买烟花爆竹品种、数量等情况进行登记,并通过手机录入信息系统。请广大市民给予理解、支持与配合。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25日至2027年11月24日实施。



威海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25日



文字解读|威海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推行烟花爆竹销售实名登记制度的通告
时间: 2022-11-25
一、制定的背景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监管,实时掌握烟花爆竹流向,及时发现获取案件线索信息,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案事件,制定本通告。

二、起草依据

该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

三、主要内容

在全市推行烟花爆竹零售实名登记制度。购买烟花爆竹时,烟花爆竹零售店将购买人的身份信息和购买烟花爆竹品种、数量等情况进行登记,并通过手机录入信息系统。 

四、关于实施日期的说明

该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于烟花爆竹销售工作自每年12月中下旬开始,时间紧急,需要马上开展该项工作,因此该文件自公布之日未满30日即实施。

五、政策解读人

联系人:威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张洪刚。

联系电话:0631-5192336。


来源:威海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