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改革试点单位试行“先办后审”业务流程的通知 【全文废止】
穗地税发〔2012〕152号 2012-12-07
税谱®提示:根据2018年7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为推进我局税收征管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防范税收风险,提高税法遵从度,实现还责于纳税人,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促进税收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根据《关于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穗地税发〔2012〕91号),市局改革办于2012年10-11月组织越秀区局和南沙区局对纳税人办税事项业务规程进行优化调整,经市局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反复讨论研究,制定试点优化业务流程的相关操作指引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你单位于2012年12月起试点实施。你单位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局改革办反馈。
附件:
1. 试点优化业务流程操作指引
2. 纳税人办税事项业务规程设置情况表
3. 纳税人办税事项业务规程修改情况汇总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