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国家税务局 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马地税〔2010〕79号
税谱®提示:根据《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马地税〔2012〕100号)规定,继续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通报》 ( 马地税〔2014〕96号)规定,全文有效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局):
现将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皖国税发[2010]12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省内跨市、县经营
建筑企业汇总计算的年度实际利润额为负数,项目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在办理退税或者抵缴其下一年度的预缴税款时,项目部需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所属年度其总机构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以及主管税务机关(或稽查局)对其总机构
企业所得税所属年度检查(评估)结论。
二0一0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