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国家税务局 淮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不动产交易相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淮北市国家税务局 淮北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5号
税谱®提示:根据《 淮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7)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淮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8.4.25)规定,全文废止
按照总局要求,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中,二手房交易
增值税由地税部门代征。营改增试点运行以来,国地税部门通力合作,二手房交易税收的规范管理扎实推进,办税服务厅秩序井然,纳税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淮北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取得了良好开局。但在纳税人办理二手房、土地交易业务申报时,国税局、地税局基层部门在交易价格的认定方面缺乏有效便捷的沟通措施,为确保不动产、特别是二手房营改增纳税人顺利申报,现就地税代征的二手房业务及土地交易业务的相关税收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业务范围
(一)单位对单位、单位对个人的二手房、土地交易;
(二)拍卖
房地产;
(三)股权转让;
(四)企业更名等。
二、业务流程
价格(核对)认定(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办理)→国税区局依据《价格(核对)表(书)》,认定确认国税征管范围的应征或免征税款→地税分局价格依据《价格(核对)表(书)》,确认地税征管范围的应征或免征税款→两税中心依据该表征收税费、开具
增值税发票。
纳税人应双方到场,完成不动产交易相关业务。如一方全部负担转让方、受让方税收,需签订《税收事项承诺书》,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三、相关要求
各级国税部门、地税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协作,最大限度发挥好职能作用,为提升窗口资源的整体效能,缩短纳税人办税等候时间做出积极贡献。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必须进行税种的认定,而且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税收认定表》;地税耕地占用税和
契税征收服务中心应耐心解释政策,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办件效率。确保该项制度无缝推进。
附件:淮北市国家税务局 淮北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税收认定表
淮北市国家税务局 淮北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