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4-05-16
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天津、上海、广州、湛江分局:
文件通知的有关规定精神,现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所属地区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中油公司)派员到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国驻华机构及合作油田联管会工作,所取得的服务收入如何征税问题,明确如下:
文件第三条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本通知自1994年1月1日起执行。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tax/zcfw/zcfgk/grsds/200402/t2887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