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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产业学院发展的实施意见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产业学院发展的实施意见

潍政发〔2021〕10号

税谱®提示:根据《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 ( 潍政发〔2023〕3号规定,继续有效,有效期保持不变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加快现代产业学院发展,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 ( 国办发〔2017〕95号)、《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6号)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潍坊市人民政府山东省教育厅共建山东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字〔2020〕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2021年7月7日市政府第八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教育现代化为主线,以立德树人为主题,以服务人才成长和企业发展为目标,抢抓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国家级试验区和省级示范区机遇,深化产教融合,推动高校与政府、行业、企业合作办学,创新人才协同培养机制,为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培养造就大批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助推全市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德技并修。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生专业技能与职业素养培育,培养新时代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助力我市企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2.坚持产教融合。发挥现代产业学院优势,推动人才培养、教师发展、实习实训、产学研协同、管理体制等全要素变革,实现教育链、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

  3.坚持服务发展。将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与全市服务企业发展工作有效结合,依托现代产业学院,加强“政产学研用”体系建设,整合多主体创新要素和资源,服务产业升级,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建设20个现代产业学院,其中包括1个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5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每个县市区(含市属各开发区,下同)至少建设1个市级以上现代产业学院。

  二、基本任务

  (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围绕解决产业人才需求侧和人才供给侧的矛盾问题,以强化学生职业胜任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以提高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为重点建设现代产业学院。深化人才产业需求与高校人才培养融合,创新现代产业学院人才培养、专业设置、课程体系等机制,促进高校课程内容与产业技术发展衔接、课题研究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把行业企业的真实项目、产品设计等作为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等实践环节的选题来源,突出毕业学生实践能力评价,培养大批助力本地产业发展需求的技能型人才。鼓励现代产业学院探索“专科—本科—硕士”高端应用型人才一体化贯通培养体系,打破传统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天花板”。

  (二)突出实训基地建设。采取引校入企、引企入校或校企共建等形式,构建基于产业发展及创新需求的实践教学和实训实习环境,依据专业特点,鼓励探索建立生产性场景式实习实训基地,使用真实生产线等环境开展浸润式实景、实操、实训教学,着重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水平。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

  (三)共建高水平教师队伍。依托现代产业学院,探索校企人才双向合理流动机制,设置灵活的人事制度,建立选聘行业协会、企业业务骨干、优秀技术和管理人才到产业学院任教的有效路径,完善教师管理评价制度,建设一支相对稳定(聘任时间不少于三年)的高水平教学和管理团队,企业参与兼职教师人员数量不低于高校教师数量,企业参与日常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一。加强教师培训,共建一批教师企业实践岗位,开展师资交流、研讨、培训等业务,将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成“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四)搭建产学研服务平台。鼓励政府、高校、行业、企业整合多方资源,审批设立联合研发机构,搭建引进高层次人才平台,围绕产业技术创新关键问题开展协同创新,围绕人才培养设立横向课题,创建师生共同参与的研发实践平台,推动应用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升服务产业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五)完善科学运行机制。强化高校、政府、行业、企业等多元主体协同,形成共建共管的组织架构,探索理事会、管委会等治理模式,赋予现代产业学院发展所需且相对独立的人权、事权、财权,建设科学高效、保障有力的制度体系。政校企多方或校企双方签订共建合作协议,明确出资方责权利关系,鼓励条件具备时联合登记成立实体单位独立运行,促进现代产业学院持续健康发展。

  (六)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定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目标方向,全面把握制约本地企业长远发展的人才障碍性问题,激励本地主导行业、企业发挥重要教育主体作用,紧紧围绕行业、企业的人才需求,积极与省内外高校一流学科、专业对接,采取“一校多企、一企多校”等合作形式共建现代产业学院,引入高校优势资源培养需要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专班,统筹协调解决现代产业学院在立项、建设、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专班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参照市里做法,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组织架构,完善配套措施,细化责任目标,简化工作流程。原则上现代产业学院共建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落地启动,各县市区要按程序做好申报、立项等工作,力争一年内见效。

  (二)健全激励政策。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支持政策,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现代产业学院引进的人才中,入选省“一事一议”顶尖人才的,在享受省支持政策的基础上,给予项目单位30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通过我市申报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省泰山系列人才工程的人选,在享受国家和省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分别给予每人200万元、100万元经费资助。对现代产业学院引进的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入选鸢都产业领军人才等市级重点人才工程。对现代产业学院及共建企业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符合我市相关人才政策的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500元的生活补助,符合相关条件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7万元的购房补贴。对落地现代产业学院招聘的正教授(或博士)及以上人才(需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给予一定的编制支持。落实科技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和课题研究,优先推荐申报市级以上各类创新平台、科技计划项目和科学技术奖励。对于破解“卡脖子”关键技术难题的成果,在申报省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和科学技术奖励时予以重点推荐。

  (三)强化资金扶持。加大现代产业学院财政支持力度,相关支持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经认定的现代产业学院按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建设奖补,其中经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政府认定的分别最高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补支持。奖补资金分段兑现落实,认定后兑现奖补金额的60%,剩余40%根据现代产业学院自身建设、服务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等方面综合评估后兑现落实。现代产业学院认定管理办法由潍坊市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双一流”(含“985”“211”)高校在潍坊市域内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并招收本科学生的,按产业学院在校生数(在潍坊就读期间)生均经费(山东省定普通本科生均经费)1:1连续五年给予补助;其他对全市“十强”产业发展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院校在潍坊市域内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并招收本科学生的,由潍坊市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发起,一事一议,经市政府批准,按产业学院在校生数(在潍坊就读期间)生均经费(山东省定普通本科生均经费)1:0.5连续五年给予补助。已享受市招院引校政策补助的高校产业学院不重复补助。

  (四)强化督导评价。将现代产业学院发展情况纳入县市区教育服务企业情况评价范围,建立现代产业学院办学情况跟踪管理和效果评估机制,评价结果作为兑现现代产业学院支持资金、奖励政策的重要依据。强化工作绩效评价,对现代产业学院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团队和个人按程序进行奖励和表扬,同时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加大典型推介。对因政策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本意见自2021年8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8月27日。

  附件:潍坊市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潍坊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产业学院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制定背景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提出“用10年左右时间,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总体形成”的目标。2020年,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明确要求:“经过四年左右时间,建设一批现代产业学院。”《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推进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字〔2020〕4 号 )要求“十四五期间,建设50个左右山东省现代产业学院,建成一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潍坊市人民政府山东省教育厅共建山东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要求“每个县市区(含市属开发区)至少建设1个市级特色产业学院。”这些为我市出台《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产业学院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供良好政策环境和条件。

我市作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国家试验区和省示范区,有承担在全省先行先试、探索复制经验的职责任务。另外,为有效破解



当前企业人才需求侧与人才培养供给侧之间的矛盾问题,满足企业转型升级发展过程中大批应用型人才需求,助力我市高品质发展,出台《实施意见》可以有效推进问题解决。

二、制定依据

《实施意见》的出台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 ( 国办发〔2017〕95号)、教育部工信部《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推进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字〔2020〕4 号 )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山东省教育厅共建山东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潍政字〔2020〕38号)等文件精神。

三、出台目的

我市抢抓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国家级试验区和省级示范区机遇,为获得国家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面的政策红利,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推动高校与政府、行业、企业合作办学,创新人才协同培养机制,为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培养造就大批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破解企业人才需求侧和人才培养供给侧的矛盾问题,助推全市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

四、重要举措

(一)明确了现代产业学院发展的六大任务。

一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专科—本科—硕士”高端应用型人才一体化贯通培养体系,打破传统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天花板”。

二是突出实训基地建设。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

三是共建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一支相对稳定(聘任时间不少于三年)的高水平教学和管理团队,企业参与兼职教师人员数量不低于高校教师数量,企业参与日常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一。

四是搭建产学研服务平台。鼓励政府、高校、行业、企业整合多方资源,审批设立联合研发机构,推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应用。

五是完善科学运行机制。探索理事会、管委会等治理模式,赋予现代产业学院发展所需且相对独立的人权、事权、财权,鼓励条件具备时联合登记成立实体单位独立运行。

六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定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目标方向,引入高校优势资源培养需要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

(二)明确了激励和财政支持政策。

一是激励政策。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现代产业学院引进的人才中,入选省“一事一议”顶尖人才的,在享受省支持政策的基础上,给予项目单位30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通过我市申报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省泰山系列人才工程的人选,在享受国家和省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分别给予每人200万元、100万元经费资助。对潍坊现代产业学院引进的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入选鸢都产业领军人才等市级重点人才工程。对现代产业学院及共建企业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符合我市相关人才政策的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500元的生活补助,符合相关条件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7万元的购房补贴。对落地现代产业学院招聘的正教授(或博士)及以上人才(需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给予一定的编制支持。落实科技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和课题研究,优先推荐申报市级以上各类创新平台、科技计划项目和科学技术奖励。对于破解“卡脖子”关键技术难题的成果,在申报省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和科学技术奖励时予以重点推荐。

二是财政支持措施。经认定的现代产业学院按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建设奖补,其中经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政府认定的分别最高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补支持。奖补资金分段兑现落实,认定后兑现奖补金额的60%,剩余40%根据现代产业学院自身建设、服务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等方面综合评估后兑现落实。“双一流”(含“985”“211”)高校在潍坊市域内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并招收本科学生的,按产业学院在校生数(在潍坊就读期间)生均经费(山东省定普通本科生均经费)1:1连续五年给予补助;其他对全市“十强”产业发展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院校在潍坊市域内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并招收本科学生的,由潍坊市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发起,一事一议,经市政府批准,按产业学院在校生数(在潍坊就读期间)生均经费(山东省定普通本科生均经费)1:0.5连续五年给予补助。已享受市招院引校政策补助的高校产业学院不重复补助。

五、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市教育局

解读顾问:冯秀红

咨询电话:0536-8886706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产业学院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简明问答

1.现代产业学院是干什么的?

现代产业学院是以服务人才成长和潍坊企业发展为目标,深化产教融合,推动高校与政府、行业、企业合作办学,创新人才协同培养机制,为潍坊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培养造就大批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助推潍坊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的一种制度创新。

2.现代产业学院主要建设任务是什么?

现代产业学院主要围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实训基地建设、共建高水平教师队伍、搭建产学研服务平台、完善科学运行机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六大基本任务开展建设。

3.建设现代产业学院有什么财政激励政策?

一是“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支持政策,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二是经认定的现代产业学院按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建设奖补,其中经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政府认定的分别最高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补支持。奖补资金分段兑现落实,认定后兑现奖补金额的60%,剩余40%根据现代产业学院自身建设、服务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等方面综合评估后兑现落实。三是“双一流”(含“985”“211”)高校在潍坊市域内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并招收本科学生的,按产业学院在校生数(在潍坊就读期间)生均经费(山东省定普通本科生均经费)1:1连续五年给予补助;其他对全市“十强”产业发展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院校在潍坊市域内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并招收本科学生的,由潍坊市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发起,一事一议,经市政府批准,按产业学院在校生数(在潍坊就读期间)生均经费(山东省定普通本科生均经费)1:0.5连续五年给予补助。已享受市招院引校政策补助的高校产业学院不重复补助。四是相关支持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4.建设现代产业学院有什么人才激励政策?

现代产业学院引进的人才中,入选省“一事一议”顶尖人才的,在享受省支持政策的基础上,给予项目单位30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通过我市申报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省泰山系列人才工程的人选,在享受国家和省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分别给予每人200万元、100万元经费资助。对潍坊现代产业学院引进的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入选鸢都产业领军人才等市级重点人才工程。对现代产业学院及共建企业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符合我市相关人才政策的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500元的生活补助,符合相关条件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7万元的购房补贴。对落地现代产业学院招聘的正教授(或博士)及以上人才(需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给予一定的编制支持。

5.建设现代产业学院有什么科技激励政策?

落实科技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和课题研究,优先推荐申报市级以上各类创新平台、科技计划项目和科学技术奖励。对于破解“卡脖子”关键技术难题的成果,在申报省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和科学技术奖励时予以重点推荐。


来源:潍坊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