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15年5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6号公布 自2015年5月30日起施行)

税谱®提示:根据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号【2016】规定,保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 国发[2014]7号),为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现决定:

一、废止《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的通知》(体改生[1992]31号)。 

二、对4件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

附件: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015年5月30日



  

附件

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 日期:2015-05-30 有效范围: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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