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号【2016】》规定,保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 国发[2014]7号),为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现决定:
一、废止《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的通知》(体改生[1992]31号)。
二、对4件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
附件: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015年5月30日
附件
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