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资委关于推动省属企业扩大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鲁国资考核字〔2020〕8号
税谱®提示:根据《 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鲁国资法规字〔2021〕2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23年11月24日》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属企业:
为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现就推动省属企业扩大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各省属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努力挖掘用人潜力,积极招收高校毕业生,今明两年努力扩大高校毕业生录用规模,省属企业新增岗位中,高校毕业生招收比例不低于50%。
二、加大重点高校毕业生招聘力度。将“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鲁就业纳入省属企业双招双引工作体系。各省属企业要加大录用企业急需、关系未来发展的高校毕业生,尤其是重点高校毕业生,确保完成2020年“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招录计划,力争在年内实现重点高校招录人数倍增。
三、大力拓展高校毕业生招聘渠道。各省属企业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招聘形式,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类人才招聘平台、省国资委网站等发布网上招聘公告,积极组织参加名校人才直通车等集中招聘活动,深入高校开展空中宣讲,引导高校毕业生主动对接国家和我省发展战略、产业发展方向,努力打造省属企业校招品牌。
四、全力提高招聘高校毕业生效能。各省属企业要认真分析研究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提前谋划布局,抓住招聘先机,尽早梳理招聘需求、尽早确定招聘计划、尽早制定招聘方案、尽早公布招聘信息,简化环节流程,缩短招聘周期,紧密有序组织,提高工作效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鲁就业。
五、切实提升招录高校毕业生服务水平。要坚决消除各类就业歧视,不得违规设置性别、民族、地域、教育形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限制性条件。要坚决杜绝“萝卜招聘”“绕道进人”等现象发生,确保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公开、公正、有序、规范。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流程,大力推广使用电子报到证,对延迟离校的高校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等办理时限。
六、强化招收高校毕业生政策支持。各省属企业招录高校毕业生所需工资性支出计入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工资总额限制。省属企业招录博士毕业生、“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特殊专长高校毕业生等高层次人员,可单独实行工资总额周期制管理。
七、全面加强招收高校毕业生组织领导。各省属企业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化目标管理、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分解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高校毕业生招收工作。省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强指导,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各省属企业要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报送上一季度高校毕业生招录情况。
山东省国资委
2020年6月12日
解读《山东省国资委关于推动省属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15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六稳”“六保”决策部署,按照全省“重点工作攻坚年”工作安排,落实刘家义书记批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省国资委起草了《关于推动省属企业扩大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国资考核字〔2020〕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稳就业是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也是最大的民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多措并举做好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李克强总理也多次专题部署。《全省“重点工作攻坚年”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主要包括:“今明两年努力扩大高校毕业生录用规模,新增岗位中,高校毕业生比例不低于50%;力争年内实现来鲁‘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倍增”等。刘家义书记批示“指导企业加大录用我们急需、关系未来发展的高校尤其重点高校毕业生”。鉴于以上情况,省国资委制定印发了《通知》。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为7个部分。
(一)关于积极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今明两年努力扩大高校毕业生录用规模。省属企业新增岗位中,高校毕业生招收比例不低于50%。
(二)关于加大重点高校毕业生招聘力度。要求省属企业加大录用企业急需、关系未来发展的高校毕业生,尤其是重点高校毕业生,完成2020年“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招录计划,力争在年内实现重点高校招录人数倍增。
(三)关于大力拓展高校毕业生招聘渠道。要求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组织线上引才、集中招聘等,提高引才精准性。
(四)关于全力提高招聘高校毕业生效能。要求提前谋划布局,抓住招聘先机,简化环节流程,吸引优秀人才来鲁就业。
(五)关于切实提升招录高校毕业生服务水平。消除各类就业歧视。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流程,推广使用电子报到证,对延迟离校的高校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等办理时限。
(六)关于强化招收高校毕业生政策支持。省属企业招录高校毕业生所需工资性支出计入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工资总额限制。省属企业招录博士毕业生、“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特殊专长高校毕业生等高层次人员,可单独实行工资总额周期制管理。
(七)关于全面加强招收高校毕业生组织领导。省国资委按季度调度高校毕业生招录情况,确保省属企业高质量完成高校毕业生招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