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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减轻参保职工医疗费用负担的通知

潍坊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减轻参保职工医疗费用负担的通知
 2021/10/18潍医保发〔2021〕42号


文件正文见附件





潍坊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减轻参保职工医疗费用负担的通知》政策简明问答
 
问:通过哪些政策的调整减轻了参保职工的医疗费用负担?

答:一是降低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将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24000元调减为18000元,让更多医疗费用进入职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同时,将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由45%调减为40%。

二是将医用耗材集采中选产品费用全额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设个人首先自付比例,减轻了参保职工使用集采中选医用耗材的费用负担。


 
来源:潍坊市医疗保障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