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一)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4号
)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和修改目录的公告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8号 )规定,现行有效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89-08-22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
《 对《关于中、小学校办企业征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对<关于高校征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请示>的批复
》中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非独立核算的校办企业,原则上也应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权限给予适当的减税或免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