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甘政办发〔2013〕92号
)精神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吸纳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和支持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现提出以下意见。
》 ( 甘政办发〔2013〕92号
)规定享受补贴政策。具体补贴标准按照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财社〔2011〕145号)规定执行。
、甘财社〔2011〕145号文件要求,对经当地人社部门认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非公有制企业(单位),接纳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本企业(单位)见习,并提供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企业(单位)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2个月。就业见习补贴申请程序按照甘财社〔2011〕145号文件执行。
和省上有关规定落实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企业登记、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市场准入、场地帮扶等的优惠政策。